开启地方立法新里程
——我区六设区市8月1日起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
http://www.gxrd.gov.cn 2015年07月25日 08:41 来源:广西日报
7月24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钦州、玉林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决定》,上述六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自8月1日起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届时,我区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设区市将由南宁市1个增至7个。
设区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行使地方立法权,是我区政治民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事关全区改革发展大局、民主法治进程的一件大事,具有里程碑意义。“发令枪”已打响,这6个城市要如何跑好地方立法的新里程?
告别“小脚穿大鞋”
今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完成《立法法》实施15年来的首次修改,赋予所有设区市地方立法权,各设区市可针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此前,我区14个设区市中,能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只有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各设区市需要治理的事务越来越复杂,但是没有地方立法权,都只能依靠“红头文件”进行治理,虽能满足一时之需,但其主观性、随意性、变动性较大,容易造成行政相对人无所适从,也导致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缺乏合法有效、具体明确的执法依据,严重影响了城市的长远发展。采访中,一些设区市人大工作人员表示,有些上位法由于要考虑到全区或全国的情况,制定得较为原则,导致实际操作中“小脚穿大鞋”,影响了法律法规的实施效果。
我区14个设区市地区差异较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法制需求各异。有了地方立法权,根据自身城市的问题制定服务改革发展、治理“城市病”的法规,有助于化解无法可依的尴尬,就拥有比红头文件效力更高的依据,一些适应当地情况的成功经验可以以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不因领导人变换而频繁改变。
比如,桂林市亟需在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古村落古民居保护等方面立法,梧州市亟需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等方面立法,北海市亟需在涠洲岛自然资源保护、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立法,钦州市亟需在坭兴陶土保护等方面立法,玉林市亟需在江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立法。享有地方立法权之后,上述六市就可以结合当地立法需求,加强本市的重点领域立法,制定更加切合地方实际、更具有可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
创造条件立良法
立法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很高的专业水平,制定者须具备高素质和高专业水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道喜指出,“要从人、财、物等方面做好承接准备工作,真正形成立法能力。”按照立法法和《关于推进设区的市立法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确定设区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其立法能力和有关准备工作方面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设区市的人大常委会可根据立法工作需要增设相关工作机构,配备必要的立法工作人员;设区市人大法制委负有统一审议法规案的职责,相关专门委员会富有初次审议法规案的职责;设区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府要制定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有立法工作制度。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伟雄表示,经综合考虑和评估,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申请确定其行使地方立法权报告的六市在立法能力建设、立法工作制度建设等方面都具备了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基本条件,如桂林市市委已同意在市人大常委会设立法工委,并从人大内部抽调4名具有法治实践经验或法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到法工委工作。其他获得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也已进行调整,以补足机构设置、人员能力等方面的短板。
杨道喜指出,获得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要立权威、严肃,经得起实际操作、时间检验的良法。如何在制定法规时避免为立法而立法,制定些可有可无的法规,甚至闭门造车,出台不科学、难执行的法规?
在分组审议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在起步阶段,不提倡搞大部头、搞大而全等综合性法规,待充实人员、积累经验、提升立法能力之后,再来啃这些硬骨头,避免仓促出台考虑不周到、协调不到位的法规;自治区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要通过参与立法论证、听证或者座谈等多种方式,提前介入设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活动,指导、帮助设区的市解决立法起草、论证、审议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高立法质量。
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
目前,改革已进入深水区,设区市行使地方立法权,将给本地改革发展带来多大红利?
柳州作为一座工业城市,环境治理、改善民生和社会管理的任务很繁重,而立法权的缺失,让很多改革推进步履维艰。柳江是西江流域的主要河段,是柳州市生产生活的主要水源地,但是近年来,破坏柳江两岸地形地貌、厂矿企业不达标排放等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到整个水域的水质安全。柳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环境保护法、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较为原则和分散,亟需结合柳江自身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地方性法规,加强对柳江生态环境的保护,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权责,进一步提升地方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明确对污染环境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措施,使柳江得到更好的保护。”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获得地方立法权后,要坚持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来自桂林的自治区人大代表潘永建认为,设区市在行使立法权时,要把握立法权限和范围,突出地方立法特色,引领、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不能照搬照抄上位法,也不能太综合、太大,应突出当地特色,比如针对桂林的风景区的保护、旅游秩序的管理等制定法规。”
目前,我区还有7个设区市未申报地方立法权,这些市正在抓紧筹备,确保在2016年全国“两会”召开前行使地方立法权。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蒋明红在24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指导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立法规划和计划,加强对设区市立法选题、立法数量、立法时机、立法内容、立法能力建设等事项的指导,统筹安排设区市报批法规数量和报批时间,帮助各市解决好“什么能立”“立多少”“什么时候立”“怎么立”等问题,确保设区市立法工作有序开展。
(许丹婷)
编辑:谢欣哲 审核: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