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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

http://www.gxrd.gov.cn    2015年08月25日 09:45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15年3月25-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南宁举行第十五次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副主任杨道喜分别主持全体会议。副主任刘新文、覃瑞祥、高雄、荣仕星、王跃飞,秘书长蒋明红及委员共55人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听取了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十三五”规划编制有关重大问题的报告,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自治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审议报告,自治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蚕种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说明,自治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审议报告,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南宁市消防条例》的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上述报告和法规案、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南宁市消防条例〉的决定(草案)》,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自治区副主席张晓钦、张秀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副院长林玉棠,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副检察长卫福喜,不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编辑:李欣颖  审核: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