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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

http://www.gxrd.gov.cn    2015年08月25日 09:59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15年5月25日至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南宁举行第十六次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副主任杨道喜主持全体会议。副主任刘新文、莫永清、覃瑞祥、高雄、王跃飞,秘书长蒋明红及委员共59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农业厅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我区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的报告,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兴边富民行动规划(2011-2015年)》实施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自治区财政厅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作关于2015年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5年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作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草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的审议报告,自治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草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草案)》的审议报告,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恭城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恭城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的说明,都安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都安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的说明,自治区人大民族委员会关于《恭城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都安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的审议报告。
  会议审议了上述报告和法规案、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恭城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决定(草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都安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决定(草案)》,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自治区副主席李康、陈刚、张秀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副院长兰海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副检察长卫福喜,不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人,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编辑:谢欣哲  审核: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