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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

http://www.gxrd.gov.cn    2015年08月25日 12:14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15年5月25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席鸿康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我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2015年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说明,请予审议。


  一、关于调整预算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最近,国务院批准核定我区发行2015年第一批置换债券额度22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83亿元,专项债券46亿元)和第一批新增债券额度10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89亿元、专项债券13亿元)。鉴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2015年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草案,根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新预算法”)第七章“预算调整”有关规定和财政部《关于做好发行2015年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2015〕37号)有关要求,自治区需根据国务院批准核定的政府债券规模编制收支预算调整方案,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
  为继续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强扩大政府公共投资能力,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经认真研究,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批准核定的我区政府债券规模进行了统筹安排,并据以对
2015年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方案进行调整,形成了2015年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现按照新预算法和财政部规定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此次调整预算主要是将我区拟发行的政府债券收支情况在2015年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方案中予以反映,并不影响年初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已通过的2015年区直各单位部门预算的执行
,从而保证了年初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因此在操作上是可行的。


  二、关于政府债券安排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政府债券资金实行预算管理。
  财政部要求,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实行预算管理。我区政府债券收入全额纳入自治区本级预算管理;市县政府使用债券收入的,由自治区本级财政转贷,纳入市县财政预算管理。政府债券收
入安排的支出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管理。
  自治区本级政府债券收入根据国务院批准核定的额度编制。市、县财政根据自治区财政核准的转贷额度编列政府债券转贷收入。
  (二)我区政府债券的规模和使用分配方案。
  1.第一批置换债券额度分配方案。
  对国务院批准核定我区发行2015年第一批置换债券的额度22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83亿元、专项债券46亿元),建议自治区本级留用22亿元(全部为一般债券),分配各市县合计207亿元
(其中:一般债券161亿元、专项债券46亿元)。各市县第一批置换债券额度的具体分配,主要考虑2013年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认定的截至2013年6月30日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中2015年到期的债务本金因素来确定。
  2.第一批新增债券额度分配方案。
  对国务院批准核定我区发行2015年第一批新增债券的额度10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89亿元、专项债券13亿元),建议自治区本级留用13亿元(全部为一般债券),分配各市县合计89亿元(
其中:一般债券76亿元、专项债券13亿元)。各市县第一批新增债券额度的具体分配,主要考虑2014年自治区转贷政府债券额度以及保障性住房、市市通高铁、县县通高速等重大项目建设等因素研究确定。
  由于自治区分配各市县的债券方案仅确定其使用额度,具体项目需由各市县人民政府纳入其财政预算并报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才能确定。
  (三)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方向。
  1.置换债券资金必须用于偿还2013年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认定的截至2013年6月30日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中2015年到期的债务本金。
  2.新增债券资金要按照国务院确定的重点方向,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和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普通公路建设
发展、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智慧城市建设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加大对保障改善民生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严格控制安排能够通过市场化方式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坚决杜绝用于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建设支出。
  (四)政府债券资金偿还。
  我区政府债券到期后,由自治区财政统一代办偿还。自治区本级使用的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所需资金通过发行置换债券、年初预算安排的国债还本付息资金和历年安排的偿债准备金等渠道
解决。各市、县所需还本付息、发行费等资金,由市、县财政足额安排并及时上缴自治区财政。对于未按时上缴的,自治区财政将根据逾期情况计算罚息,并在办理自治区与各市县财政年终结算时如数扣缴。


  三、关于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根据2015年我区政府债券分配安排方案,我们对2015年年初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收支安排情况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调整情况。
  1.自治区本级发行一般债券相应增加收支272亿元。
  (1)增加一般债务收入272亿元。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09〕21号),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全额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因此,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中相应增加
一般债务收入272亿元(其中:置换债券183亿元、新增债券89亿元),反映自治区财政将发行的2015年一般债券收入。
  (2)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72亿元。
  2015年自治区财政将发行的一般债券收入共安排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亿元、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支出3亿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2亿元和转贷各市县237亿元,相应增加自治区本
级财政支出共计272亿元。
  一是增加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亿元,全部为安排铁路建设资金,列“21402铁路运输”相关项级科目。
  二是增加自治区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支出3亿元,全部为安排专项补助市县用于千村通畅工程及其他普通公路建设,列“2300314交通运输”科目。
  三是增加自治区本级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2亿元,全部为2015年自治区本级留用的第一批置换债券22亿元安排用于偿还2015年到期的政府债券本金,列“2310201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科目

  四是增加一般债务转贷支出237亿元,全部为转贷各市县政府一般债券,列“2301101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科目。
  2.调整项目支出安排22亿元。
 根据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2015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已足额安排年内到期的政府债券本金32.5亿元的偿还资金。在将2015年自治区本级留用的
第一批置换债券22亿元全部安排用于偿还2015年到期的政府债券本金以后,我们建议将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的资金22亿元调整用于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自治区本级配套资金,相应减少“2310201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科目支出22亿元,并增加对市县“2300221住房保障”专项转移支付支出22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调整情况。
  1.增加专项债务收入59亿元。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09〕21号),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全额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因此,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相应增
加专项债务收入59亿元(其中:置换债券46亿元、新增债券13亿元),反映自治区财政将代理市县发行的2015年专项债券收入。
  2.增加专项债务转贷支出59亿元。
  转贷各市县政府专项债券59亿元,列“2301102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科目。


  四、关于调整后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变化情况。
  按照上述收支变化情况进行调整后,2015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与总支出各安排2625.68亿元,比年初预算数各增加272亿元,增长11.6%,收支平衡。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
年初预算相同,未作调整,存在调整变化的科目包括:
  1.转移性收入。
  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收入预算数调整为2287.18亿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72亿元,增长13.5%。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调整为629.53亿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亿元,增长1.6%。
  3.转移性支出。
  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支出预算数调整为1996.15亿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62亿元,增长15.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变化情况。
  按照上述收支变化情况进行调整后,2015年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与总支出各安排266.50亿元,比年初预算数各增加59亿元,增长28.4%,收支平衡。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和支出与年初预算相同,未作调整,存在调整变化的科目包括:
  1.转移性收入。
  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性收入预算数调整为142.77亿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9亿元(全部为代理市县发行专项债券收入),增长70.4%。
  2.转移性支出。
  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性支出预算数调整为144.30亿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9亿元(全部为专项债券转贷市县支出),增长69.2%。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以上提出的2015年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是根据新预算法第七章“预算调整”有关规定和财政部有关2015年政府债券发行管理的要
求所进行的,已考虑我区的实际情况。预算执行中,我们将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管理的检查监督,最大限度地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以上说明,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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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谢欣哲  审核: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