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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情况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15年08月26日 16:29      来源:广西人大网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2014年9月24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会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发出了《关于转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条例》的规定,自治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了跟踪督办。今年3月10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报送了《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自治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于3月下旬召开全体会议,对该《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将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自治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认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是重视的,及时研究办理,认真制定了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自治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同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报告》,同时建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要加大整改力度,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能力、集中整治司法行为不规范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长期性、基础性的任务来抓,把全区法院系统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法治广西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自治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2015年5月20日

 

编辑:谢欣哲  审核: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