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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报告
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情况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15年09月06日 10:21      来源:广西人大网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2014年9月下旬,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审议意见进行了研究处理,在征求我委意见后,于2015年1月中旬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函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我委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办理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将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我委认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常委会审议意见高度重视,工作认真,提出的方案重点突出,任务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常委会审议意见提出的八个方面的意见建议,逐条进行了研究处理,提出了27条具体改进措施,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科技厅、财政厅、发改委、人社厅等10个部门具体负责。为进一步推进科技进步法的有效实施,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今后将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改革的思路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政府科技管理和协调工作,改革科技投入和企业技术创新机制,加强科技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科技投入效益,夯实科技工作基础等措施。
  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这些工作措施符合我区实际。希望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新形势的要求和我区的实际情况,继续贯彻实施好科技进步法,认真抓好落实报告中提出的工作措施,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广西加快转入创新驱动发展的新轨道,全面提升广西科技工作水平。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和建议情况的函

 

 

编辑:李欣颖  审核: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