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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法治日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呼吁——
完善立法和监管 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http://www.gxrd.gov.cn    2015年09月25日 15:57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2015年9月25日

  原标题:现行法律法规不完善、保障措施不到位导致进城务工人员维权困难,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呼吁——完善立法和监管 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进城务工人员主要是指户籍仍在农村而在城镇就业、从事非农产业、依靠工资生活的劳动者。社会在进步,经济在发展,近年来,我区进城务工人员亦渐多。去年总数达到1211万人,约占全区总人口的五分之一、全区劳动力的三分之一。融入城市中的这个独特的社会群体越来越引发关注。

  近期,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专题调研组赴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玉林市等地实地调研,全面了解我区进城务工人员有关情况。9月23日,调研组在向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报告调研情况时,针对维权法治欠完善、居住环境较差、工资水平偏低等问题,提出了完善法律法规和监管,切实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等建议。

 

关键词:维权法治

 

  【现状】我国刑法修正案虽已对拖欠工资行为制定了强制制裁措施,但没有明确施工企业是建设领域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问题的责任主体,对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的保护力度不够。我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部分内容与新修订的上位法律法规不符,已不适应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紧迫需要。

  【建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建议,完善立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监控、保障制度,通过立法明确施工企业是建设领域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问题的责任主体,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工资负全面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尽快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和出台《广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办法》,从而使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得到全方位保护。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还建议,督促推动用人单位全面建立、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和推行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基本权益的落实。在建设领域和欠薪多发行业普遍建立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分包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规范工资支付方式,尽快全面实行按月发放工资制度。畅通进城务工人员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简化受理立案程序,提高仲裁效率。将符合条件进城务工人员纳入法律援助服务范围,完善异地协作机制,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减少进城务工人员维权成本。

 

关键词:工资水平

 

  【现状】虽然进城务工人员月收入呈逐年稳步增长的态势,但与城镇职工相比,仍处于“低收入、低支出、低生活水平”的“三低”状态,大部分进城务工人员的月收入在2000-3000元之间,占55%,在3000-5000元之间的占22%,在1500-2000元之间的占16.4%。

  【建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建议,采取多种措施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工资。大力推行农业产业化和发展劳动密集度高的中小型企业,扩大就业容量,拉动进城务工人员工资增长。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不断强化城镇化的产业支撑,调节劳动力流动的幅度,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支持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多渠道扩大就业门路,缓解劳动力严重供过于求的矛盾,为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工资创造条件。进一步完善工资宏观管理手段,建立健全以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调节制度,建立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关键词:居住条件

 

  【现状】由于大部分城市的房租水平大大超过进城务工人员的经济承受能力,他们大多只能租住城市郊区、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以及市内条件较差的房屋。很多住房包括部分用人单位提供的住房,不仅普遍居住拥挤,而且缺乏必要的安全和卫生等设施。这不仅给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带来很多不便,而且在防火设施、流行病预防等方面存在隐患。以建筑行业为例,南宁市现有签订有劳务合同的建筑行业进城务工人员约8万人,其中80%以上都居住在工地生活区板房,12-15平米大小的一间板房,住8人左右。有的城镇居民廉租房不对进城务工人员开放,甚至出现进城务工人员没房住而廉租房又空置的现象。

  【建议】采取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等多种方式改善进城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在进城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和产业园区集中建设宿舍型或单元型小户型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用人单位或进城务工人员出租。创造条件将进城务工人员逐渐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逐步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政策范围,重点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年限的进城务工人员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逐步建立进城务工人员廉租房制度,连续工作一定年限的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廉租房供应范围。逐步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经济适用房政策范围,有针对性地建设一些适于进城务工人员的经济适用房。

 

关键词:子女入学

 

  【现状】目前,大部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在城市公办学校就读,但公办学校接收压力大,受教育经费、教育用地等各种因素制约,我区大部分城市不能及时增设或扩容学校,城市公办学校承载能力明显不足,导致出现“大班额”、教学质量下滑、教师工作强度过大等一系列负面问题。尽管从自治区到各市都采取了各种措施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问题,但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地方财力有限,一些经济落后的市县区在流入地学校建设、设施配套、师资配置以及向民办学校购买服务等方面所需专项经费面前力不从心,无法全面保障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所需经费。

  【建议】促进教育公平。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城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同时鼓励购买民办学校服务等方式,扩大教育资源,满足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需求。对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较好的地区给予奖励性补助。建立更加灵活的学籍管理制度,为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管理和入学转学提供便利。

 

(黄世钊/文)

 

 

编辑:谢欣哲  审核: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