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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15年10月08日 18:02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15年7月22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自治区审计厅厅长 何小聪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我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14年,自治区各部门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执行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全面贯彻落实有关决议决定,本级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财政收支质量稳步提高。2014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分别完成预算的99.3%、115.6%,比上年分别增长5.3%、3.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79.8%,比上年提高了6.7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下降15.0%。
  ——财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研究制定《广西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方案》,出台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性债务等预算管理制度。稳步推进“营改增”试点扩围工作,落实支持小微企业等优惠政策,推进煤炭资源税费改革,部署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
  ——基层财力保障进一步增强。2014年自治区对市县转移支付比上年增加127.55亿元,增长9.0%;对革命老区、边境地区和民族地区的转移支付比上年增加4.66亿元,增长15.6%。自治区本级财力安排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3亿元,进一步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
  据自治区财政厅提供的自治区本级决算草案报表,2014年,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2,555.69亿元,支出总计2,509.3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46.37亿元,扣除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款42.97亿元,净结余3.4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49.98亿元,支出209.62亿元,结转下年40.3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8.84亿元,支出8.81亿元,结转下年0.03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527.32亿元,支出总计188.11亿元,结转下年339.21亿元。
  对上年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截至2015年6月,报告中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毕,应缴未缴收入已全部上缴、套取挪用资金已全部归还、未及时拨付或发放资金已补拨补发;审计发现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的9起违法违规案件线索中,有4件已处理完毕,其他5件已立案,正在查办。针对审计发现问题,自治区财政厅还制定出台了自治区本级会议费、培训费、专项资金等方面的管理办法,自治区商务厅等区直部门也对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预算执行相关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具体整改情况已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一、自治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从审计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看,2014年自治区财政厅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有效组织预算执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财政收支计划。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企业未及时足额上缴预算收入。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国有企业少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678.30万元。
  (二)部分区直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有待进一步规范。一是“三公”经费超年初预算支出5,778.14万元。区直114个一级预算单位中,有25个单位超预算支出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26.28万元、11个单位超预算支出因公出国(境)费1,276.62万元、10个单位超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1,475.24万元。二是占用其他科目支出“三公”经费3,116.62万元。有20个单位在其他科目中列支公车购置费846.76万元、53个单位在其他科目中列支公车运行维护费1,567.22万元、12个单位在其他科目中列支因公出国(境)费389.85万元、45个单位在其他科目中列支公务接待费312.79万元。
  (三)盘活存量资金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一是截至2014年底,有54个区直单位连续结转两年及以上的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011年及以前安排项目)共9.11亿元未收回财政。二是自治区本级财政9.55亿元对外借款未及时清理。三是2013年部门预算结转资金在2014年执行较慢,执行进度仅为73.1%,低于2014年部门预算总体执行进度14.9个百分点。
  (四)经营性国有资产划转移交工作进展较慢。截至2014年底,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应移交未移交资产11.53亿元,占应移交资产总额的68.7%;应移交未移交房产总面积16.17万平方米,占应移交房产总面积的48.5%。按批复应移交资产的58个区直单位中,有7个未移交,22个未完全移交。
  (五)个别专项资金监管不严。审计抽查新办微型企业资本金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时发现,有46个县(区)向不符合发放条件的75名公职人员开办的微型企业发放资本金补助共202.68万元。

 

  二、区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上半年,审计了自治区高级法院、司法厅、农业厅、侨办、物价局、边海防办、二轻联社等7个部门及所属35个单位和广西教育学院、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2所高校201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被审计单位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财政财务收支日趋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一是自治区侨办等4个单位部分上年结余收入未编入年初预算,涉及金额4,530.81万元。二是广西教育学院等3个单位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未编入年初预算,涉及金额1,844.56万元。
  (二)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一是自治区物价局8个价格调节基金项目预算安排支出1.90亿元,当年实际支出2,677.10万元,执行率仅为14.1%。二是广西二轻技工学校有3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有1个项目当年未实施。
  (三)部分单位预算支出控制不严。一是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等9个单位无预算、超预算支出3,144.94万元。二是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等4个单位未经批准调剂使用预算项目资金761.39万元。
  (四)部分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广西教育学院等6个单位建设工程未及时竣工决算或计入固定资产。二是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等3个单位未经批准出租国有资产。
  (五)部分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有待加强。一是自治区司法厅等7个单位往来款未及时清理2,075.17万元。二是自治区边海防办等7个单位无依据支出或支出所附票据不完整1,778.78万元。三是广西水果技术指导总站等5个单位购买限额以上设备或服务未通过政府采购368.90万元。四是自治区侨办等3个单位公务接待费支出中有95.71万元未附公函。


  三、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国务院、审计署的统一部署,从2014年9月起,对我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为贯彻落实稳增长等政策措施做了大量工作,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一)部分资金未及时拨付使用。一是截至2015年3月,来宾等6个市2014年下达的信贷引导资金7,500万元尚未使用,资金闲置达5个月。二是截至2015年5月,2014年自治区本级财政追加的西江经济带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专项资金中,贵港港中心港区苏湾作业区一期工程等2个项目3,000万元贷款贴息资金未及时使用。
  (二)部分市、县配套政策不完善。截至2014年11月,桂林市等5个市、县未制定地方金融、地方土地供应和地方税费支持棚户区改造的配套政策;贺州市等5个市、县未制定吸收民间资金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配套政策。
  (三)部分西江经济带项目推进较慢。截至2015年4月,计划于2016年完工的贵港港中心港区苏湾作业区一期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52亿元,仅占总投资的18.5%;计划于2015年完工的猫儿山作业区东山多用途泊位工程项目累计完成投资9,793万元,仅占总投资的34.6%。
  (四)部分市信贷引导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贺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未设立专户管理信贷引导资金,将自治区下拨的1,100万元存入基本户。二是截至2015年3月,河池市信贷引导资金未按期与合作银行清算,涉及金额1,750万元。三是2014年南宁市本级有3家企业超额获得信贷引导资金银行贷款,涉及贷款资金2,400万元。

 

  四、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全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各级政府积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2014年筹集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78.04亿元,改善了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棚户区改造规划实施和安置补偿不规范。有4个市、8个县(区)未明确城市棚户区界定标准、未建立棚户区改造项目库或棚户区改造规划实施安排不当,致使11个棚户区不能及时得到改造。二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和使用不规范。如未严格按规定使用资金、资金滞拨或闲置等,涉及资金3.56亿元。三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有1个区直部门、6个市、16个县(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不合规或项目质量管理不到位,涉及项目516个。四是保障性住房管理不善。有8个市、32个县(区)存在分配有失公平、长期空置、退出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涉及保障对象9,864户、租赁补贴和租金846.38万元、保障性住房3,564套。五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未完成。有2个区直部门、4个市、5个县(区)未完成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任务、基本建成任务或租赁补贴任务。
  (二)全区.“美丽广西·清洁乡村”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审计调查了2014年1月至11月“美丽广西·清洁乡村”财政专项资金及财政管理的社会捐赠资金筹集、使用情况,涉及金额119.66亿元。审计调查结果表明,专项资金改善了乡村环境卫生和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但在使用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专项资金违规支出或管理不当。防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挤占挪用捐赠资金16万元;凌云县财政局重复支付项目专项资金28.47万元;有8个城区、乡镇支出、报账手续不完善,涉及金额60.69万元。二是个别县基础设施项目进度缓慢。田东县2014年计划建设垃圾中转站等设施83个,截至11月底仅完成2个。三是部分项目设施未发挥作用。有4个县(区)建成的焚烧炉、农用车货运停车场、垃圾池等设施闲置或因管护不到位遭到破坏,未能发挥作用。
  (三)27个县(市、区)人民政府2012-2014年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费专项审计情况。审计结果表明,马山县等27个县(市、区)2012至2014年财政预算共安排义务教育经费178.65亿元,改善了当地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有2个县(区)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低,存在资金缺口1,305.73万元。二是有5个县未按照规定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足额计提教育经费2,328.67万元。三是有3个县少征教育费附加327万元。四是有4个县(区)未落实本级财政分担资金1,518万元。五是义务教育项目建设类资金滞留在财政或教育部门共5.55亿元。其中:9个县(区)资金滞留财政部门3.78亿元,6个县(区)资金滞留教育部门1.77亿元。
  (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自治区财政2014年共安排北部湾经济区重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3亿元,通过采取专项资金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等支持方式,促进了北部湾经济区的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管理制度滞后。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扩大后,相关单位未及时修订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二是专项资金结余较大。如2014年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设立的产业基础设施投资引导基金尚未实际运作;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实施的玉林龙潭产业园龙腾仓储物流项目因原项目业主资金缺口建设中断,尚有2,000万元未使用。三是部分专项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如钦州市财政局未经批准将以前年度专项资金结余800万元用于其他项目建设。四是到期的有偿使用资金未全部收回。如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9月到期的有偿使用专项资金6,900万元尚未收回。
  (五)2013-2014年自治区旅游发展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审计调查了4个市、9个县(市、区)的136个项目,涉及旅游发展专项资金6.84亿元。审计调查结果表明,专项资金在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旅游资源保护和规划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管理使用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自治区本级2013年安排的旅游投资担保基金3,000万元至2015年4月尚未拨付到位。二是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2014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不细化,涉及金额980万元。三是2013年广西旅游整体形象品牌打造及推广项目超预算支出538.87万元。四是有2个市、2个县旅游部门未经批准自行改变资金用途1,167.60万元。五是有4个市、6个县(市)26个项目的实施进度低于50%,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4,074.33万元。
  (六)广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资金管理审计调查情况。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09至2014年,各级财政安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项资金共17.58亿元,在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提升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桂林市叠彩区用专项补助资金垫付城区财政资金缺口942.02万元。二是有8个城区专项补助资金滞留在财政或卫生部门共3,213.18万元。三是有51个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政补助资金结余4,507.47万元,其中累计结余100万元以上的有15个。四是有5个城区(市)未按规定分配专项补助资金726.93万元。五是标准化建设项目推进不力,尚有62个项目未完成建设,占项目总数的33.8%,其中25个项目未开工建设,涉及投资额1.13亿元。六是有46个公立医院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独立核算。

 

  五、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14年共对全区43个交通、水利、城建等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审计金额1,732.14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项目建设用地未落实或征地困难。贵港至合浦高速公路等9个项目建设用地未落实或征地拆迁进展缓慢,影响项目施工进度。二是部分项目工程管理不规范。钦州市大榄坪污水处理厂及管网一期工程等4个项目监理单位未严格履职、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百色港田东港区祥周作业区码头工程承包单位违反规定擅自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其他单位。三是部分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概算。南宁外环高速公路等3个项目因征地拆迁未落实、延长工期造成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概算。四是部分项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未能及时编制。钦州至崇左高速公路等5个已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项目工程变更审批缓慢,影响工程竣工决算。
 

  六、企业审计情况


  2014年,对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部分所属企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企业对下属公司管控不严。广西投资集团下属广西柳州发电有限公司私设“小金库”364.48万元、违规发放职工奖金福利336.04万元,下属广银铝业公司1高管违规承揽本公司工程项目,涉及金额2,296.46万元;广西出版传媒集团控股子公司广西阳光传奇文化投资有限公司1高管涉嫌贪污公款43.29万元、挪用公款75.30万元。二是部分企业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程序不合规。有2家企业未经自治区国资委批准转让国有资产、未经董事会决策出借款项,涉及金额19.15亿元。三是部分企业执行投资管理政策不到位。有2家企业收购、增资等投资事项未及时报自治区国资委核准或备案,涉及金额4.65亿元。四是有2家企业11名领导人员未经批准在下属企业兼职。
 

  七、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授权,对世行贷款广西柳州环境综合治理二期等9个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援款项目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区国外贷援款项目总体运行状况良好,促进了我区农业生态建设、城市环境治理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亚行贷款北部湾城市发展等2个项目占用、出借项目资金4.38亿元;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广西农业综合开发与利用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1.91亿元;世行贷款广西生态家园等2个项目未及时拨付或发放项目资金1,073.32万元。二是部分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世行贷款广西柳州环境综合治理等2个项目未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1,322.11万元;世行贷款广西来宾水环境综合治理等2个项目工程承包商违规转分包7,547.92万元;亚行贷款西南边境城市发展等3个项目施工企业未按设计图纸施工,存在偷工减料行为,涉及金额340.78万元。三是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世行贷款广西南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6个项目受资金到位、征地拆迁等因素影响,实施进度缓慢。
 

  八、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本次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自治区审计厅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责成相关被审计单位整改。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自治区审计厅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计要情4份,涉及重大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用地保障困难等问题12个,提出审计建议14条;向相关地方和部门发出审计重要情况转送函10份,涉及专项经费未按规定提取、施工作业区设施未及时搬迁等问题24个,问题金额10.06亿元;向纪检、监察、检察等部门移送案件线索28件,包括公职人员违规办企业并领取财政补助资金、企业涉嫌私设“小金库”、企业高管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等,涉案人员176人,涉案金额3,023.26万元。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根据审计建议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部分问题在审计指出后已整改,其他问题正在整改当中。

 

  九、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预算监督力度。切实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人大、行政、审计、社会等监督制度建设,增强对预算的监督合力。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等方面的审计监督全覆盖。
  (二)加强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科学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大部门年初预算编制的审核力度,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细化率。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健全人员编制、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加快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提高预算科学化管理水平。
  (三)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安排力度。加强税收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完善非税收入征缴制度和监督体系;进一步整合财政资金,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一般公共预算之间的统筹安排力度。
  (四)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预算编制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相结合的机制,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执行进度考核机制,实施预算执行进度的通报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切实控制新增结转结余资金。健全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严格按规定收回应收回的结转结余资金。
  (五)加强预算执行控制,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及时批复部门预算,严格按照预算办理资金支付,涉及政府采购的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规范预算变更,硬化预算约束;加强财政对外借款管理,进一步清理国库往来账款;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提高财政绩效管理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主动适应新常态新要求,忠实履行法定职责,为推动改革攻坚、推进依法治国,为加快实现我区“两个建成”奋斗目标做出应有贡献!

 

 

编辑:谢欣哲  审核: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