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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十二届第37号)

http://www.gxrd.gov.cn    2015年10月09日 09:26      来源:广西人大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公  告

(十二届第3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钦州、玉林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决定》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7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7月24日

 

 

编辑:谢欣哲  审核: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