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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大常委会调研漓江风景名胜区立法工作

http://www.gxrd.gov.cn    2015年11月22日 16:06      来源:《桂林日报》2015年11月21日

  原标题: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调研漓江风景名胜区立法工作

 

  11月19日,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永建率调研组到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就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立法进行专题调研。桂林市委常委、漓江风景名胜区工委书记周卫出席调研座谈会。
  调研中,调研组与漓江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及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员表示,对漓江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实行立法监管,是社会共识和客观需求,必将推动漓江风景名胜区的改革发展上一个新台阶。大家建议,漓江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立法监管,应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突出解决问题。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要讲“桂林话”,要具有可操作性,要通过立法满足有效管理和促进发展的需要。针对漓江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大家建议在立法过程中要认真总结,梳理经验,用立法的手段理顺管理体制和执法体制;要突破漓江风景名胜区游览竹筏法律监管的盲区;要结合桂林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设立世界遗产保护专章;要从立法层面设计利益统筹制度。同时,漓江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立法应具有前瞻性。
  潘永建认真听取与会代表的发言,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咨询。座谈中,潘永建充分肯定了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为所提意见建议符合实际,很有针对性,对提出的意见建议将通过各种渠道在立法过程中积极融入进去。潘永建表示,对漓江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进行立法意义重大,这部法规尽快出台很有必要。希望大家积极探讨、认真研究,通过共同努力把漓江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立法工作做好,以促进漓江风景名胜区的有效管理和持续发展。
  据悉,自今年4月漓江风景名胜区工委、管委揭牌以来,通过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筹利益分配”的“三统”工作,漓江风景名胜区旅游秩序大为好转,漓江船票收入也实现了增长。
  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书明参加调研。

 
(文新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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