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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 构建发展新体制

http://www.gxrd.gov.cn    2016年01月24日 14:46      来源:广西人大网

  1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获悉,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明确要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力度,推出具有重大牵引作用的改革举措,调动基层积极性,发挥群众首创精神,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坚持宽进与严管相结合,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大幅缩减政府核准投资项目范围,规范优化审批程序和流程,公布行政审批前置和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搭建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建设服务型政府。深化乡镇国土资源、村镇规划、环保、安监“四所合一”机构改革。创新调控思路和政策工具,增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准确性。支持在北部湾经济区和相关市设立行政审批局改革。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健全各级政务服务体系。
  健全现代财政制度。优化财税结构,提高税收收入比重,完善保障收入稳定增长和民生支出、重点建设的体制机制。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衔接,实行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风险预警、债务考核等管理制度。进一步理顺自治区与市县收入划分,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和自治区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加大对连片特困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落实国家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和税收征管、地方税体系等重大改革举措。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扩大金融总量,增加金融资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深入实施引金入桂战略,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入桂发展,完善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类金融组织体系。支持广西北部湾银行、柳州银行、桂林银行、广西信用联社、村镇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发展,筹备建设西江银行,推动设立民营银行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保险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做大地方金融。设立一批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鼓励各类资本发展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和小额贷款公司,完善面向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体系。培育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北部湾股权交易所、南宁股权交易中心和证券公司,完善自治区股权交易市场体系,推进企业上市融资,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发展普惠金融,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健全农村普惠金融组织服务体系,支持各类保险业发展,组建地方法人寿险机构。推进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改革。积极稳妥发展互联网金融。优化金融生态环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更好服务自治区战略目标。按照商业类和公益类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推进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资产证券化,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探索有效运营模式。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引导国有资本更多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基础设施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实现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保值增值。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建立国企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制度,优化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深化用人制度改革。妥善解决国企历史遗留问题。
  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推进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和农村产权交易市场,鼓励农村产权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等改革。深化国土资源行政审批“审管分离”改革,开展补充耕地指标有偿使用试点,探索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和退出机制,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管理制度。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供销合作社、国有林场、农垦和华侨农林场改革,推动条件成熟的华侨农林场与各类产业园区融合发展。
  健全现代市场体系。深化市场要素配置改革,健全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劳动力、土地、资本、技术等要素市场,促进商品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技术市场交易额年均增长20%。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落实好大用户直购电价格政策,降低电力价格,加强价格调控。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利益,改善市场预期,破除市场壁垒、地域分割和行业垄断,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统筹推进其他领域改革。充分发挥各类国家和自治区改革试验区的探路先锋作用,锐意改革、大胆创新,形成各具特色的改革开放高地,为全面改革提供示范。深化北部湾经济区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推进户籍、港口、园区、通关、金融、人才、行政管理等改革。大力推动东兴和凭祥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桂林旅游和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等体制机制创新。统筹推进文化、科技、教育、医药卫生、社会保障、电力体制、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监管等领域改革,以及公务用车、盐业体制、行业协会与行政机构脱钩等改革。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开放非公有制资本准入行业和领域,支持其参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谢欣哲)

 

 

初审:谢欣哲 二审:谢欣哲 主审:黄江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