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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法治日报:从法制层面确保和推动民族乡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http://www.gxrd.gov.cn    2016年03月31日 09:25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2016年3月31日

  3月29日上午,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自治区副主席黄世勇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我区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时建议,制定出台广西民族乡工作条例,从法制层面确保和推动民族乡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民族乡是我国基层政权的一种形式,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重要补充。加快民族乡发展不仅是经济任务,更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黄世勇建议,自治区人大呼吁中央财政设立民族乡发展专项资金。请求自治区人大通过全国人大,呼吁国家层面专门出台支持民族乡发展的政策措施,从中央财政层面给予民族乡更多的扶持。
  黄世勇建议,自治区人大呼吁全国人大制订一部专门的民族乡法律。他说,现行的《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是1993年国家民委制订的,法律地位较低,并且许多条文已不适应当前形势。他说,为促进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完善民族法制建设,尽快制定一部专门的民族乡法律十分必要。
  黄世勇同时建议,自治区人大制定出台广西民族乡工作条例。他说,目前,广西涉及民族乡的条例只有《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而且是2009年修正本,一直没有制定广西民族乡工作条例,建议尽快制定出台广西民族乡工作条例,从法制层面来进一步确保和推动民族乡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黄世勇介绍,我区共有59个民族乡,分布在南宁、柳州、桂林、梧州、防城港、贵港、百色、贺州、河池等9个地级市的32个县(市、区),下辖595个行政村。我区坚持顶层设计、高位推动民族工作和民族事业发展,把民族乡工作放在优先位置,为民族乡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民族乡经济实力和发展水平明显提高,社会事业也取得了长足进步。“十二五”末期,全区59个民族乡全部已通达公路。有507个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通畅率91.02%。民族乡的村屯99.8%通电,78.3%通自来水,固定电话普及率达到94.3%。2015年,民族乡小学、初中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分别为8.25、15.67平方米,高于全区平均水平1.05、4.97平方米;民族乡小学专任教师大专以上学历比例为84.45%,初中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为64.12%。2011-2015年,共安排59个民族乡农村危房改造5.77万户,解决了近30万少数民族贫困群众的安全住房需求。目前,所有民族乡均已建立制度名称、政策标准、经办服务、信息系统“四统一”的城乡居保制度,参保人数逐年提高。包括民族乡在内的所有统筹地区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新农合参合率由96.33%提高到99.16%,新农合受益率由85.98%提高到100%。

 

(黄世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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