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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的调研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16年03月28日 09:35      来源:常委会公报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的报告。为做好审议前的准备工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于10月开展了我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调研。调研组由常委会副主任莫永清为组长,成员包括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相关专委组成人员、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并邀请部分计划、预算评审专家和自治区工信委、财政厅和广西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相关同志参加。调研组听取了自治区工信委、财政厅、审计厅、地税局、农垦局、国税局等部门的汇报,并赴南宁、柳州、桂林、梧州、玉林等设区的市及部分县进行调研,重点了解“十二五”以来我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规模、结构、项目管理及绩效情况,广泛听取相关部门、企业及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还委托部分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和广西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组织开展调研。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安排和使用基本情况


  本次调研所针对的我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主要是“十二五”以来自治区财政安排,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管理,专项用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工业园区,企业节能降耗、中小企业发展等在内的财政资金。
  (一)专项资金安排和使用符合中央要求和广西实际
  “十二五”期间,我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投入规模整体上不断扩大,重点较为突出,结构不断优化。2011-2014年,自治区本级财政累计安排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59.35亿元。其中:2011年安排14.65亿元,较上年增长10.2%;2012年安排13.99亿元,较上年下降4.6%;2013年安排13.26亿元,较上年下降5.2%;2014年安排17.45亿元,较上年增长31.6%。2015年计划安排19.57亿元,截止10月上旬,实际安排18.57亿元。

 

关于我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1-2014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和使用主要分为以下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累计安排28.31亿元,占比47.7%;其中,重点产业技改资金19.84亿元;产业化发展资金6.24亿元;两化融合资金0.85亿元;煤炭工业机械化改造补助资金1.39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累计安排1.6亿元,占比2.7%(2014年起自治区工信委负责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安排)。工业园区发展资金累计安排15.67亿元,占比26.4%;其中: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扶持资金13.2亿元;承接产业转移专项资金1.33亿元;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补贴资金1.14亿元。节能专项资金累计安排4.85亿元,占比8.2%;其中:节能和循环经济项目财政奖励资金3.54亿元;清洁生产示范项目补助资金0.52亿元;淘汰落后产能财政奖励资金0.8亿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累计安排5.76亿元,占比9.7%,其中:农产品加工企业扶持资金0.8亿元。中小工业企业信贷引导资金,2014年安排2.5亿元,占比4.2%。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累计安排0.65亿元,占比1.1%。

 

关于我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1-2014年,我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主要投向重点包括:一是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2011-2014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分别安排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8.06亿元、7.47亿元、7.06亿元和7.33亿元,支持千亿元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建设,加快发展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推进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二是促进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2011-2014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分别安排工业园区发展资金3.49亿元、3.62亿元、3.68亿元和4.87亿元,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设施,促进园区上规模、上水平。三是推进节能与循环经济发展。2011-2014年,自治区本级财政每年安排节能专项资金1.15亿元,支持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循环经济产业链项目,并对淘汰落后产能给予奖励,加快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四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011-2014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分别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及信贷引导资金1.8亿元、1.6亿元、1.2亿元和3.7亿元,支持中小企业项目建设、农产品精深加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较为完善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为自治区工信委、财政厅。其中,自治区工信委负责草拟各专项切块计划和具体项目资金安排方案,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年度资金预算安排、资金拨付及资金监管。
  自治区政府高度重视专项资金的管理,财政厅和工信委先后制定和出台14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形成了一整套比较成熟的管理流程。具体流程如下:自治区本级预算确定年度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总额后,由自治区工信委将资金切块落实到各个专项,然后组织企业按要求申报专项资金项目。企业申报的项目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初步审核后上报自治区,自治区工信委、财政厅对上报项目进行复审,选定符合条件的初选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拟扶持项目和金额,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下达资金项目计划;自治区财政厅根据资金项目计划下达(拨付)资金。自治区工信委会同财政厅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项目建成投产后开展项目验收工作。2013年起,自治区财政厅、工信委开展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逐步推进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绩效管理。

 

关于我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的调研报告

 

  (三)专项资金安排和使用绩效明显
  1.资金拉动效应情况
  一是财政资金放大和拉动作用明显。2011-2014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实际安排59.35亿元,累计直接带动项目投资3405亿元,财政资金放大倍数达57.4倍,不仅有力引导和拉动社会投资,也带动各地加大了对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扶持力度,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促产业发展的良好格局。据统计,全区14个市共安排扶持资金195.16亿元,其中南宁市安排扶持资金93.64亿元,北海市安排扶持资金38.84亿元,柳州市安排扶持资金10.82亿元,梧州市安排扶持资金11.59亿元。二是重点扶持一批高水平大企业和重大优质项目。成功引进中国电子北海产业园、中船钦州修船、富士康、朗科、三诺、冠捷、惠科、梧州不锈钢等一批大企业大项目,加快推进上汽通用五菱宝骏生产基地建设、东风柳汽乘用车基地搬迁改造、桂林福达锻造中心、玉柴铸造中心、南南铝加工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三是财政资金的投入带动了工业投资的快速增长。全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由2010年的2627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5461亿元,年均增长26.3%;更新改造投资由2216亿元增加到5039亿元,年均增长31%。工业支撑了全区42%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成为拉动我区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
  2.资金使用绩效情况
  一是工业经济快速发展。财政资金的投入带动了工业经济总量的快速扩张,工业经济综合实力大大增强。全区全部工业总产值由2010年的1.17万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2.16万亿元,增长0.85倍,年均增长16.7%;全部工业增加值由3860.46亿元增加到6065.34亿元,总量排全国各省(区、市)第19位,较2010年提升2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6.8%,历年增速均排在全国前列,其中2012年增速排全国第1位。工业对全区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1%,2014年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5.4∶46.8∶37.8,其中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40%左右,成为推动我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工业税金从559亿元增加到911亿元,增长63%,年均增长13%。主要产品产量增长明显,微型汽车、轮式装载机、柴油内燃机、多功能乘用车、成品糖等产品市场占有率全国第一,桑蚕丝产量连续5年居全国第一。
  二是结构调整成效明显。千亿元产业由3个增加到10个。汽车、机械、电子等先进制造业工业产值年均增长24.6%,高于规模以上工业3.3个百分点。高技术产业增加值高于规模以上工业7个百分点左右。六大高耗能行业规上工业增加值占全区的比重由42.0%降到38.6%。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速壮大,根据自治区工信部门统计,2014年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6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约2700亿元,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的15%。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全区企业创新平台由161家增加到511家。两化融合成效显著,柳州、桂林国家级两化融合试验区建设进展顺利并获得国家工信部验收评价第二名。
  三是产业集聚效应凸显。专项资金的投入有效促进了工业园区发展,工业园区已成为产业集群的重要平台。2011-2014年,全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投资累计完成1399.92亿元,累计新开发土地面积14667公顷,建成标准厂房702.49万平方米。园区工业总产值由2010年的6453.05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1.74万亿元,增长1.63倍,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的近80%。2014年,我区共有各类产业园区118个,实现县(区)全覆盖。其中,超百亿元园区47个,比2010年增加27个;千亿元园区从无到有,柳州、南宁高新区工业总产值相继突破千亿元。
  四是中小企业发展明显提速。专项资金的扶持推动中小微企业上规模上水平,增强了工业经济发展活力。2014年,全区中小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4063.5亿元,较2010年增长1.82倍,约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80%。亿元工业企业由2103家增加到2908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创新扶持方式,2014年起设立中小工业企业信贷引导资金(2014年安排2.5亿元,2015年安排2亿元),以财政资金撬动银行资金,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局。截至今年9月,通过中小工业企业信贷引导资金开展“惠企贷”融资业务,合作银行已向394家中小企业发放贷款29.29亿元,64家中小企业已审贷通过待发放贷款4.55亿元。
  五是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推动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我区工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增强。目前,我区制糖、电解铝、火电、新型干法旋窑水泥、林板等主要资源型行业全面推行循环经济,相关企业循环经济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2014年,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1.134吨标煤,累计下降24.94%,提前一年完成累计下降22%的“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
 

  二、专项资金安排和使用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专项资金扶持规模增长缓慢,不适应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转型升级的需要
  2011-2014年,自治区本级财政累计安排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59.35亿元,年均安排14.84亿元;与2010年安排的13.3亿元相比,4年资金累计增长31.20%,资金增长速度偏慢。专项资金增长速度远低于同期工业增长速度。2014全区工业增加值6065亿元,与2010年的3860亿元相比,4年累计增长57.12%,明显高于同期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累计增速。专项资金增长速度远低于同期财政增长速度。2014年全区财政收入2162亿元,与2010年的1228亿元相比,4年累计增长76.06%,远高于同期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累计增速。与其他省市相比,专项资金增长速度也明显偏低。2015年四川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扶持资金规模42亿元,较“十二五”期初增长22亿元,增长1.1倍。海南省工业规模远小于我区,2015年海南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扶持资金13.6亿元,较“十二五”期初增长10亿元,增长2.7倍。与广东相比差距更大。仅从技术改造扶持资金一项来看,2015年起,广东省级财政三年计划支出168亿扶持企业新一轮技术改造。今年1-6月,省财政共安排34.19亿元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增速缓慢与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在实现两个建成目标中肩负的使命和责任不相适应。
  (二)专项资金扶持方式比较传统,不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需要
  专项资金扶持方式较为单一。目前,除了信贷引导资金创新扶持方式,以及标准厂房建设补贴等采取事后奖励性质的专项资金外,一般采用贷款贴息和财政补贴的方式,比较单一,需要探索更具市场化的竞争性扶持方式。
  中小企业信贷引导资金使用面临合作银行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影响了实施的效果。安排中小企业信贷引导资金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惠企贷”,受到了企业等各方面的充分肯定和欢迎,但碰到了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如:合作银行认为该业务收益低、相对其常规业务风险责任大,合作积极性不高;市级银行贷款审批权限较低,影响了放款速度;各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基础不平衡,部分地市工作基础比较薄弱,资金使用比较慢。
  专项资金分配方式改革滞后。目前,专项资金安排首先由各市组织企业申报项目,然后由主管部门根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综合资金规模和所申报项目等情况,提出初选方案由专家评审,经过决策程序后,按项目投资额给予一定比例的扶持,进行项目资金分配,虽然也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筛选,但整个过程的公开性和竞争性不够。专项资金对公共平台、产业链、价值链等的扶持力度不适应新时期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的需要,扶持范围和方式需要不断调整和创新。
  (三)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
  专项资金管理条块分割,资源配置重点不够突出。目前,自治区支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资金,分布在自治区工信委和自治区北部湾办等部门。同时,自治区工信委分管的资金又分切为多个专项。虽然这些资金专项都是自治区根据不同时期的发展重点研究设立的,但由于专项资金分类较多,也带来了一些问题:资金在不同的部门或处室管理,资金支持的重点和方向大体相同,造成个别企业的同一项目分拆申报不同专项资金。某些资金板块还存在撒胡椒面的现象,没有很好发挥集中财力重点支持重点突破的作用。工信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宣传不够,有的企业对资金种类和申报情况不能及时了解,加上集中申报的时间比较短暂,因而失去了申报的机会。专项资金拟扶持项目和扶持结果未能公开透明,部分申报但未能得到扶持的企业感到比较困惑。部分企业重项目申报,轻竣工验收的问题比较突出。部分企业存在项目申报不实的现象,企业申报项目时积极主动,但是项目获得支持、财政资金拨付以后,部分企业对资金项目后期监管、竣工验收等工作不够积极配合。部分专项资金拨付进度缓慢,通常要在资金项目计划下达近3个月后,企业才能收到市级财政部门的通知,然后才能办理拨付申请手续。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总体进展缓慢,由于原定的项目竣工验收办法要求项目全面竣工验收时完成项目的环境保护、消防、劳动安全、职业卫生、工程质量等单项验收,而该部分单项验收耗时较长、收费较高,企业主动性受到约束。
  2015年3月份,审计厅对南宁、桂林等9个市开展了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专项审计,重点审计了2014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中统筹安排的2.5亿元中小企业信贷引导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也反映出了一些突出问题:一是部分市信贷引导资金未及时使用,造成资金的沉淀。北海、防城港、钦州、玉林、贺州、来宾等6个市于2014年10月31日收到信贷引导资金共计7500万元,截至2015年3月31日尚未使用;二是南宁市有3家企业超额度获得“惠企贷”银行贷款2400万元;三是贺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将中小企业信贷引导资金1100万元存在基本账户中,未按规定设立专户管理;四是河池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未按时与合作银行清算“惠企贷”的风险补偿金。
  (四)专项资金使用评价体系尚待完善
  目前,自治区已经开展了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但该项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一是资金评价指标体系尚待完善。应该建立一套科学的指标体系,既能关注项目竣工验收时的即期指标,亦能注重项目投产后的中长期指标,并关注项目形成的先进生产力、产品市场占有率和企业竞争能力的提升。二是对项目绩效评价的时间太短,难以客观反映出项目的实际绩效。如果以企业竣工验收时实现的效益进行评价,显然不够科学和准确。三是评价主体单一,主要是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为主,缺少社会力量参与。
 

  三、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专项资金扶持力度,努力适应“十三五”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需要
  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和基础。当前,世界正在掀起新一轮技术革命浪潮,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着重大突破,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和新能源技术为核心的四大技术在创新应用中不断交叉融合,并以渗透方式深刻的改变着整个世界。智能化、数字化、精细化、低碳化等发展大趋势必将给全球制造业带来深刻影响。我区工业与信息化产业发展正面临极其严峻的挑战。为了在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发展环境中更好的履行“三大定位”新使命,进一步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的扶持力度,对于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创新财政资金扶持工业与信息化产业发展模式
  1.探索建立工业与信息化资金扶持产业链金融。选择部分主导产业,由政府、商业银行、龙头企业或若干骨干企业等为主建立。通过解决产业链中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烦、难、贵问题,助推产业转型升级。产业链金融以产业链整体为对象,量身打造金融业务,能够拓宽产业链上成员企业的融资渠道,改善产业链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财务状况,降低融资成本和金融风险,使金融对产业整合的放大效应得以充分发挥,实现产业链延伸和高端化发展。
  2.创立自治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新机制,建立总规模为20亿元的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政府投入部分通过逐年安排到位。通过设立母基金、直投基金等,用市场化的办法,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最终力争达到8—10倍以上的乘数效应,同时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形成40-50亿元专注于中小企业的投资基金,切实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股权投资规模。
  3.重点扩大自治区中小工业企业信贷引导资金的扶持力度,激励合作银行扩大“惠企贷”的规模。鉴于“惠企贷”在实践中充分发挥了政府有效引导和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功能,深受各地政府和企业的高度评价。“十三五”期间应重点扩大引导资金的支持规模,使“惠企贷”成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主渠道,切实缓解广大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同时,从项目安排、日常业务协调等方面对合作银行给予一定的支持。积极探索以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扶持互联网金融(P2P)等创新模式的发展。
  4.开展竞争性方式配置工信扶持资金的试点。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的要求,支持经济发展、面向生产经营性领域的专项资金,应主要采取竞争性方式进行分配,积极探索采用竞争性方式配置工信扶持资金的方式和路径,试点先行,总结推开。
  5.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扶持力度。鉴于新兴产业在研发、技术、工艺、市场、投资等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因此,在扶持方式、扶持办法及项目竣工验收等方面应与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有所区别。积极探索以股权投入等形式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试点实践。
  (三)深化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改革
  1.技术改造资金支持的范围,应更突出自治区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工信资金安排要从注重做大企业(产业)向做强做优企业(产业)转变,努力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转变”:即“要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两化融合等资金更加注重扶持企业围绕研发设计数字化、生产过程自动化、企业管理信息化、采购营销网络化、装备智能化和产品智能化等领域。始终把落实“中国制造2025”,发展我区实体经济、提高先进产能的比重和培育有核心竞争力的优秀企业作为“十三五”扶持的重点。
  2.完善项目安排考察制度。安排扶持项目和扶持企业时,从主要考察企业的硬条件向既考察企业硬条件,又关注企业以发展愿景、发展理念、团队精神、带动作用等为主要内容的企业综合竞争力和履行社会责任概况转变。
  3.完善资金安排导向。应尽可能避免企业和产业过多的依赖低端产业,过多的依赖资源要素消耗,过多的依赖低成本的劳动力,过多的依赖传统的商业模式,过多的依赖减税让利等优惠政策。更好的激励企业增强研发能力,发展新产业、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
  4.进一步发挥工业与信息化专项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不断壮大工业与信息化产业的投资规模。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在实体经济、新兴产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进入工业与信息化转型升级的投资活动。
  5.建立完善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积极探索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估的科学方法,优化对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评价。考虑到实际验收时,项目运行的时间比较短,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有滞后的现实状况,建议研究一个解决办法,如在项目建成投产后,对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绩效进行2-3年的跟踪评价等。建立项目竣工验收专家库,实行评估评审和验收专家轮换,邀请同行专家参加验收,增强评价的科学性。实现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价全覆盖。
  (四)加快建立依托大数据技术的统一开放的工业与信息化产业发展信息系统
  1.加强项目库建设,提高优质项目的规模和水平,不断适应全区工业与信息化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实现与市(县)产业发展数据资源的互联互通,促进全区产业转型升级信息资源社会共享。建立诚信绩效库,对诚信优秀企业,研究采取简化申报审批、加快资金拨付等程序性措施。
  2.组建自治区工业与信息化产业发展工程研究院。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我区产业发展重大需求,开展广西工信产业发展的战略性和前瞻性研究,研究确定未来重点领域的发展趋势、发展重点和发展目标,提出重点领域创新方向和路径。在重点产业、发展路径、重大项目选择、产业布局等方面为政府提供决策服务,为自治区政府安排扶持资金提供决策参考。同时依托该院建立工业与信息化产业发展信息系统,面向企业提供产业发展战略和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研究咨询,为提高全区工信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提供服务平台。
  3.强化研发和新产品的开发力度,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发展资源。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加强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的安排,加大科技创新风险投入和支持创新公共平台的建设力度。
  (五)加大工业与信息化资金的信息公开力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议参照广东等省(市)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公开的做法,认真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专项资金分配结果、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和审计结果等内容的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行业、企业的监督。

 

 

初审:谢欣哲 二审:谢欣哲 主审: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