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十二届第二十号 >文章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南宁市五象岭保护条例》的决定

http://www.gxrd.gov.cn    2016年03月25日 15:36      来源:常委会公报

(2015年12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批准南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南宁市五象岭保护条例》,由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初审:谢欣哲 二审:谢欣哲 主审: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