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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执法检查

http://www.gxrd.gov.cn    2016年04月12日 18:14      来源:《桂林日报》2016年4月11日

  日前,桂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象山、恭城、全州、叠彩等县区,对该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中,执法检查组通过实地检查、召开座谈会和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了桂林市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情况。近年来,桂林市应急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立足市情、实事求是,着力完善应急管理运行机制,应急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应对突发事件能力逐步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据悉,2009年9月,桂林市成立了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参照自治区的组织架构,市应急委下设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安全生产、公共卫生、重大动物疫情、食品安全、群体性事件等18个专项应急指挥机构。2010年8月,根据机构改革、政府职能部门的变动以及桂林市应急管理工作的需要,对市应急委进行调整,并增设了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等6个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全市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达24个,涵盖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众多领域,形成了有桂林特色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执法检查组指出,科学有效地应对各种突发事件,是保证桂林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各级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高依法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要进一步统筹规划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加强信息报送和先期处置工作,把灾害与危机解决在萌芽状态。
  桂林市领导何翔出席座谈会,并代表市政府汇报了桂林市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情况。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德明参加执法检查活动。

 

(文新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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