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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报送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2014年
自治区本级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
落实情况》的审议情况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16年04月15日 16:40      来源:常委会公报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2015年7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自治区本级决算的报告和关于2014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审议意见转交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时组织财政厅、审计厅研究办理,形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函(征求意见稿)》送我委征求意见,我委进行了认真审议,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修改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吸纳我委意见后,于2015年11月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报送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函》(桂政函〔2015〕238号)函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我委认为,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办理,强化预决算管理和预算执行,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和加强审计监督,切实把相关审议意见转化为加强和改进财政管理的切入点,不断提高财政科学化管理水平。研究处理意见目标明确,措施具体,符合我区实际。目前,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关于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其中大部分财政厅已在实际工作中逐项落实,其他一些意见和建议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贯彻落实。对审计工作报告披露的问题,大部分已整改完毕;对尚未完全整改的部门,自治区人民政府已责成审计厅督促其加快整改。在今后工作中,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改革的精神进一步融入财政管理工作中,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促转变,以转变提效率,不断提升管理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切实加强财政管理监督水平,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财力支撑。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报送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函

 

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2016年1月13日

 

 

初审:覃斌 二审:李欣颖 主审: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