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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农业产业化
发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函》的审议情况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16年04月15日 16:56      来源:常委会公报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2015年5月下旬召开的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审议意见进行了研究处理,在征求我委意见后,于2015年12月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以桂政函〔2015〕281号文函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1月4日我委召开全体会议,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办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将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我委认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是高度重视的,就常委会审议意见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条进行了研究处理,提出了研究出台广西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和广西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以及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政策、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理顺农产品加工业管理体制、进一步为农业产业化发展营造更为宽松的环境、全面推进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强化产业扶贫、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的扶持与培育、大力发展“互联网+农业”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执行等工作措施。我委认为这些工作措施重点突出,符合我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实际,是可行的。希望自治区人民政府务必按照提出的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围绕着力解决我区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敢于担当,真抓实干,努力把我区农业产业化发展推向一个更高的水平,为促进我区农民增收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我区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
     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函


自治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2016年1月13日

 

 

初审:覃斌 二审:李欣颖 主审: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