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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闭幕时的讲话

http://www.gxrd.gov.cn    2016年04月12日 09:55      来源:常委会公报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杨道喜
(2016年1月15日)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同志们: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议程已经全部进行完毕。受彭清华主任委托,由我主持本次会议。
  依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本次会议任命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1名副主任委员,决定任命了自治区监察厅厅长。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有关规定,举行了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仪式。
  这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决定》对我区生育政策进行了调整,明确了“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以及经批准可再生育的情形,鼓励合法生育,规定除属于再生育情形需审批外,其他合法生育实行登记制度,并简化审批流程,同时将再生育审批权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为确保政策的衔接,对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享受的生育奖励、优待、扶持、救助政策的家庭,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继续享受。从以人为本、加强对母婴健康保护出发,对女方产假和男方护理假予以适当延长。《决定》的出台,使我区成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后全国第三个对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进行修改的省份,为及时、有效地在我区贯彻全面两孩政策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制保障。《决定》的颁布实施,有利于优化人口结构、增加劳动力供给、减缓人口老龄化压力,为实现我区“两个建成”目标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对促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促进我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新修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衔接工作,组织贯彻好条例,确保全面两孩政策积极、稳妥、有序实施。
  这次会议主要是为即将召开的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做准备,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大会筹备工作的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大会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了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草案。会议审议了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这次会议原则通过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将提请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审议中,大家对工作报告表示赞同,充分肯定了常委会过去一年来的工作,一致认为,2015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依法履职,立法工作迈出新步伐,监督实效得到新提升,代表工作取得新进展,自身建设得到新加强,各项工作跃上了新台阶,全面完成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报告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内容丰富,客观全面,文风朴实,是一个好的报告。同时,大家也对进一步完善报告提出了一些修改和建议,办公厅要认真研究吸纳。
  会议审议的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草案,符合我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符合人大工作定位,体现了常委会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新形势、新常态下的认识、适应和把握。会后,办公厅要根据大家提出的意见,并结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对常委会新一年工作提出的要求,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同志们,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再过几天,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就要隆重开幕了,这是全区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这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会议将要审议人大和“一府两院”的有关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十三五”规划纲要,审议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立法条例两部法规草案等。这些议题十分重要,事关全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优质高效地做好各项筹备和组织服务工作,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良好的条件、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的各位同志, 要切实履职尽责,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风貌、严谨的工作作风,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确保大会的顺利进行和圆满成功。
  现在,我宣布: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闭幕。
 

 

初审:李欣颖 二审:覃斌 主审: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