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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法治日报:城中村和“十小场所”是消防整治重点对象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建议:进一步完善配套法规规章,推进消防法制化建设

http://www.gxrd.gov.cn    2016年05月25日 09:30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2016年5月24日

  消防安全,重于泰山,亟待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
  “应进一步完善配套法规规章,推进消防法制化建设”,5月23日上午,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消防法和实施消防法办法执法检查组副组长、自治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黄翔,在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消防法和实施消防法办法执法检查组作执法检查报告时表示,应针对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修改出台相关消防法规,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的安全稳定和谐。
 
  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总体保持平稳
 
  今年4月中下旬,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了以常委会副主任高雄为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对我区贯彻实施消防法及实施办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黄翔介绍,我区强化源头管控,消防安全隐患有效整治。分行业、分重点、分时段开展排查,通过落实期限、分期整改、落实责任人及保障措施等手段,消除重大火灾隐患。2013年至2015年,全区共检查单位53.8万家,发现整改火灾隐患51.6万余处,责令停产停业4791家,临时查封7937家,罚款1.29亿元,拘留1580人。2013年以来,全区先后部署开展了冬春火灾防控、夏季消防安全检查、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在建工地消防安全检查等16项专项整治,开展了消防控制室、中小学校舍、社会福利机构、文物古建筑等24项专项检查。南宁市还针对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开展了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非法改装等问题。各级政府挂牌督办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单位916家,区域性重大火灾隐患44处。
 
  立法呵护 推进消防法制化
 
  “从执法检查的情况来看,消防法和自治区实施消防法办法在我区得到了有效贯彻实施,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自治区人大内司委办公室副主任葛婧告诉记者,执法检查发现,有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重经济效益轻消防安全、消防安全管理不严格、火灾隐患消除不彻底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钦州市玉柴石化由于管理不到位,2014年、2016年连续两次发生火灾事故。
  从检查情况看,各地均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极易诱发火灾事故的隐患。少数消防安全建设不规范、不到位的单位,虽然多次挂牌整改,但由于历史原因造成整改进展缓慢,效果不佳。还有数量众多“三合一”场所集中区、城乡接合部、“城中村”集中区域,一直未能得到全面有效的整治,火灾隐患突出。如中央综治委、公安部警示的区域性火灾隐患还有梧州市万秀区“城中村”集中区域、玉林市玉州区商贸市场集中区域、贵港市桂平市违法建筑集中区域未完成整改,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办的北海市合浦县两广市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进展缓慢,自治区挂牌的区域性隐患有六处没有完成整改,全区仍有101家重大隐患单位至今未摘牌销案。南宁市因电动车引发的火灾仍高发频发,今年以来发生了150多起火灾(占火灾总数的25.6%),造成6人死亡、多人受伤,烧毁电动车1021辆,直接损失154万元。
  针对执法检查发现的困难和问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出了进一步强化重点整治,从源头减少消防隐患;进一步完善配套法规规章,推进消防法制化建设等8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下大力气抓好城中村、“三合一”场所、“十小场所”(小学校、小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场所等)、石油化工企业、易燃易爆和公众聚集场所火险隐患等消防薄弱环节的整治工作。
  黄翔在会上建议,根据广西石化产业发展现状,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我区更加严格的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针对南宁市消防安全管理实际需要,南宁市尽快出台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同时,结合近年在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黄翔还建议适时启动对自治区实施消防法办法的修订。

 

(黄世钊/文)

 

 

初审:覃斌 二审:覃斌 主审: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