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法治日报:让群众喝上放心水幸福水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建议:以法规形式规范我区农村饮水安全
http://www.gxrd.gov.cn 2016年05月25日 09:42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2016年5月24日
在5月23日召开的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把脉问诊”,开列了以法规的形式规范我区农村饮水安全等“处方”。
民心工程花开满枝
“水是生命之源,农村饮水是广大农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需解决的问题之一,是我区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周光华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报告我区农村饮水安全情况时说,我区连续11年将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列为自治区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并作为对设区市绩效考评的指标。
5年来,全区累计投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119.49亿元,共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74万处,解决了1779.98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目前,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地区群众的饮水难题得到了解决,改善了涉水病区饮水条件,保障饮水安全。隆林各族自治县德峨镇群众在给政府的感谢信中说,“喝水不忘挖井人,群众喝上了放心水、幸福水,感恩于心。”
立法呵护民心工程
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虽然取得显著成绩,但也面临严峻形势。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近期进行专题调研的相关情况表明,我区供水保障水平仍然偏低、地方自筹资金缺口很大、水源建设和保护压力大、工程后期维护管理难度大,这些成为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中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据介绍,现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标准仍基本执行2004年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体系确定的标准,特别是早期建设的一些农村供水工程未配套水质处理和消毒设施,造成水质没有达标,目前全区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仍偏低。部分农村学校仍以自备水源为主,集中供水的学校较少,供水量不足,水质也得不到保证。隆林县由于移民搬迁、水源枯竭、水源污染等原因,目前重新出现饮水困难人口达3.77万。
我区岩溶裸露面积达9.77万km2,约占我区行政区域总面积的41%,石山面积占40%以上的县有28个。石山地区由于地质渗漏问题,水源缺乏,找水困难,加上点多面广,水源建设难度大。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就做好“十三五”时期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提出了严格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切实加强水源建设保护和水质保障工作、建立完善工程建后的管理和运营机制、适时出台新的政策法规等建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建议自治区人大及政府有关部门适时就农村供水问题进行立法探索,研究以法规的形式规范我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制、投入机制、供水工程产权与运行管理、饮用水水源安全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审批、水价和水质、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供水者和用水者的权利义务等方面,促进我区农村饮水安全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做好‘十三五’时期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迫切需要自治区人大的大力支持和监督推动。”周光华说,“我们请求自治区人大代表继续呼吁中央加大对广西‘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的投入,继续呼吁全国人大适时出台农村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或农村供水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规范和监督各相关部门、供水单位切实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他同时建议,对自治区现行相关法规中与现实工作要求不适应的内容进行修订,以适应形势发展的新需要。
(黄世钊/文)
初审:覃斌 二审:覃斌 主审: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