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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塘区大岭乡人大代表活动中心:

人大代表与公检法司联合接访  解民忧  惠民生

http://www.gxrd.gov.cn    2016年06月17日 09:24      来源:广西人大网

  覃塘区大岭乡“人大代表活动中心”于2011年3月创建。活动中心建成后,大岭乡人大利用这个平台,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各项活动,积极发挥代表作用。2014年开始,代表活动中心依托平台本身,积极探索整合公检法司力量,开展人大代表与公检法司联合接访活动,重点突出“上下联动、事要解决”这一主线,有效解决各类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全面提高解决信访问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建设平安和谐大岭乡做出了积极贡献。6月15日,记者来到这里进行了采访。
  自治区人大代表、覃塘区大岭乡党委书记覃松洁告诉记者,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于人民,和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密切的联系,人大代表接访,更有益于与信访人沟通,避免矛盾的激化。而公检法司是专业的执法部门,他们有着更加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更加规范的规章制度,能够为群众矛盾纠纷提供权威的法律解析和合理的处理方式。建立人大代表与公检法司联合接访机制,让群众优势加上专业优势,群众对矛盾纠纷的法律理解更容易接受和信服,调解工作更加顺利,接访效果也更加突出。

  大岭乡“人大代表活动中心”以大岭圩日为的信访接待日,每个月接访一次,安排人大代表与区公检法司等部门在乡人大联合接访室轮值。每季度安排还人大代表与区公检法司等部门在大岭圩日人群集中的地方联合大接访。对群众来访提出的诉求处理,代表活动中心遵循“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等“四个到位”原则,积极妥善处理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努力把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减少群众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

  “原来调解矛盾时像是孤军奋战,现在实行了人大代表与公检法司联合接访之后,一方面讲人情,一方面讲法律,不仅提高了调解成功率,群众的满意度也更高了。”大岭司法所所长林海如是说。

  今年春节前夕,覃塘区大岭乡某混凝土公司的水泥灌车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导致车辆侧翻撞到新济村村民黄龙春家的房屋,造成房屋一定程度的损毁。事发后,双方进行了多次协商均无法达成协议,如果要走司法程序解决,双方又要投入很大的时间和精力。大岭乡人大代表王逸与公检法司联合接访黄龙春后,乡人大指导由乡司法所联合石卡法庭组成调解工作组开展调处工作。通过人大代表联合接访机制,几个部门联合调解,最终有效促使了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由混凝土公司一次性赔偿黄龙春13万元作为房屋修复费用,化解了可能激化的矛盾,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统计,2014年以来,人大代表与公检法司联合接访的矛盾纠纷有151人次,案件共计57件,结案率高达100%。人大代表与公检法联合接访机制的开展,极大地提高了矛盾纠纷调解率,矛盾纠纷调解和信访工作成效明显,有力地促进了大岭乡的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人大代表与公检法司联合接访  解民忧  惠民生

图为记者在采访自治区人大代表、覃塘区大岭乡党委书记覃松洁

 

人大代表与公检法司联合接访  解民忧  惠民生

图为记者在采访大岭司法所所长林海

 

(谢欣哲/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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