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5年度审计报告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http://www.gxrd.gov.cn 2016年07月20日 16:45 来源:《南国早报》2016年7月20日
原标题:广西2015年度审计报告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有些该花的钱没花 有些不该花却花了
7月19日,受自治区政府委托,自治区审计厅厅长何小聪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作了《关于2015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报告显示,去年7月至今年6月,审计部门向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及其相关主管部门移送案件线索124起,包括公职人员涉嫌贪污受贿、行政事业单位涉嫌私设“小金库”等,涉案人员236人,涉案金额5.01亿元。财政扶贫资金、区直部门和国企审计等方面的违规用钱问题暴露在审计过程中。据悉,就审计出的问题,目前涉及到的有关部门和地方正在进行整改,整改的全面情况将于今年年底前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1.28个县滞留滞拨扶贫资金13.55亿元
在对全区29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含享受重点县待遇的合山市)2013年至2014年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中,发现存在执行国家扶贫政策不到位,贪污受贿,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等问题。
▲有22个县(市)违规向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扶贫政策扶持,涉及金额5122.25万元。
▲有7个县11家单位公职人员涉嫌贪污扶贫资金248.77万元;3个县公职人员涉嫌受贿171.20万元;8个县12家单位违规设立“小金库”385.52万元;12个县(市)17家单位公职人员失职造成扶贫资金损失1414.47万元;19个县存在企业骗取、套取扶贫资金情况,涉及金额2241.96万元。
▲资金安排和拨付方面,有14个县(市)地方配套资金未及时足额到位,涉及金额2774.47万元;28个县滞留滞拨扶贫资金13.55亿元。
▲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有5个县虚列支出2.70亿元;23个县(市)将扶贫资金用于非扶贫项目4447.07万元;20个县扶贫部门违规发放扶贫贷款贴息资金1151.80万元。
2.16个单位的采购未按程序走
审计部门对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厅、旅发委、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水库移民管理局、农机局、森林公安局和广西农科院等10个部门及所属79个单位进行了审计。
▲审计发现,有4个单位上年结余收入2.43亿元未编入年初预算;12个单位事业收入、经营收入2604.97万元未编入年初预算。
▲有4个单位预算编制不细化,涉及金额4.47亿元。
▲有1个单位多编预算造成资金结余343.09万元。
▲有16个单位工程项目、设备材料采购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5847.11万元。
▲有3个单位未经批准出租房产,涉及金额941.80万元。
▲有9个单位建设工程或大额资产未计入固定资产,涉及金额1.59亿元。
▲有14个单位往来款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2.61亿元。
▲有4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6932.92万元。
3.22个单位会议费培训费超预算
在对自治区本级财政管理的审计中发现,预算支出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不够规范等仍是主要问题。
▲例如,有12个一级预算单位“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356.18万元;22个一级预算单位会议费、培训费超预算支出7463.24万元。
▲有72个一级预算单位向非会议定点场所支付会议费1234.67万元。
▲此外,有60个一级预算单位的543个银行账户未按规定撤销,占应撤销账户总数的68.6%;有84个一级预算单位现金支付了应使用公务卡或转账支付的差旅费9411.99万元。
4.4.64亿元“生态乡村”资金“睡大觉”
审计部门在跟踪审计我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稳增长等政策措施情况的过程中,发现了“有钱不花”的问题。
▲例如,有9个市由于项目实施进度慢、资金拨付不及时,造成各类“美丽广西·生态乡村”专项资金结存4.64亿元。
▲抽查的612个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项目资金结转结余3.02亿元,占抽查项目资金总额的68.9%。
审计还发现,一些专项资金发放把关不严:
▲例如,审计抽查15户获得2015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含农产品加工企业扶持资金)扶持的企业发现,有12户企业存在伪造企业财务报表、伪造投入证明材料及企业土建工程投入占固定资产投入比例不符合要求等问题,获得扶持资金共770万元。
▲有13户获得自治区外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存在超范围补贴、申报材料虚假或缺失等问题,涉及资金262.10万元。
5.有的国企薪酬管理不规范
去年,审计部门对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部分所属企业。
▲审计发现,有3户企业应缴未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政府性基金839.52万元。有3户企业下属公司存在违规经营、公款私存等问题,涉及金额277.01万元;2户企业领导违规兼职。
▲薪酬管理方面,有3户企业职工福利、劳务支出未纳入工资总额8836.70万元;1户企业擅自计提企业年金2591.78万元。有1户企业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骗取银行贷款,涉及金额990万元。
▲有1户企业未经国资委批准,违规设立、收购和并购公司,涉及金额13.81亿元。
(郭燕群/文)
初审:李欣颖 二审:谢欣哲 主审: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