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意见
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 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创新
http://www.gxrd.gov.cn 2016年07月20日 09:39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2016年7月20日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7月19日上午,自治区司法厅厅长赵波向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报告我区“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今后五年,我区将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新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创新,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增强公民宪法观念和法律素养,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我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法治保障。
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七五”法治宣传教育8个方面的工作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开展对外法治宣传。
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促进宪法实施。认真组织“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实行宪法宣誓制度,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观念,促进宪法在社会生活各方面得到根本遵循。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力度,突出学习宣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责任追究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自治区人民政府明确,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按照“阵地、作品、传媒、活动”四位一体发展格局,打造我区城乡法治宣传文化阵地体系,努力拓展法治文化传播渠道和方式。促进法治文化传播与民族传统文化传承有机融合,组织开展法治文化产品创作,打造一批具有边疆和民族特色的法治文化艺术精品,扩大法治文化传播渗透力和覆盖面,培育公民法治理念。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启迪、熏陶作用,努力推动全区各族干部群众从“认知法律”向“认同法律”和“信仰法律”升华,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深入开展法治实践活动。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快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开展基层依法治理,继续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促进群众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推进我区基层民主政治发展。
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以面向东盟开放的前沿窗口,立足服务国家周边外交战略、衔接“一带一路”、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深入开展对外法治宣传。加强我区边境地区法治宣传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格局,努力探索新形势下我区对外法治宣传工作特点和规律。发挥法治宣传引领、示范作用,树立法治形象、传播法治理念、增进国际友谊,为巩固我区边境地区安全安宁、扩大对外开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黄世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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