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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
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16年07月20日 11:28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16年7月19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副组长
             自治区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     刘树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2015年7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同年9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要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传染病防治能力、加强传染病防治队伍建设、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进一步强化联防联控工作职责等六个方面的审议意见。为促进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落实,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监督工作计划的安排,今年6月上旬,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了以常委会副主任荣仕星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进行了跟踪检查。6月1日-7日,执法检查组分成2个小组,分赴钦州市、北海市、贵港市、来宾市、灵山县、合浦县、平南县、合山市等地开展实地检查,听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召开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等参加的座谈会,深入传染病专科医院、疾控中心、卫生院等实地考察,并与医务工作者、传染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等座谈交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6月8日上午,执法检查组集中听取了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自治区编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区直部门关于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现将这次跟踪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全区各地和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的落实整改。一年来,我区传染病疫情总体平稳,2015年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扩大检测筛查艾滋病803万人次,全区艾滋病检测总量达到4603万人次,居全国首位。2016年1-6月无鼠疫、霍乱、寨卡、人禽流感等报告,狂犬病病例报告数15例,同比下降37.50%;手足口病报告数191366例、重症2089例、死亡27例,同比高发年分别下降8.78%、17.82%和68.60%,防控成效显著。今年3月,由国家多部委组成的专家组到我区开展维持血吸虫病消除状态复核评估工作,专家组考核后认为广西不再属于血吸虫病流行区。
  (一)对传染病防治事业重视程度不断提高
  自治区人民政府在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提出,推进健康广西建设、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将传染病防控体系建设纳入我区卫生事业“十三五”规划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十三五”规划等,从机构、人员、经费等各方面予以保障;将口岸卫生检疫工作体系建设纳入“十三五”广西口岸卫生检疫发展规划;将全区兽医系统实验室能力建设列入广西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将传染病防控工作纳入自治区医改五年规划、卫生事业发展五年规划以及自治区“十三五”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今年5月出台《广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进一步明确各级疾控中心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各设区的市、县政府也参照自治区模式,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相关规划,确保传染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传染病防控宣传力度不断加大
  一是将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纳入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将宣传日活动与日常健康教育紧密结合,采取专家访谈、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通过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和“12320”卫生服务热线,拓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做到政策措施主动报道、防治工作主动公开、群众疑问及时回应。二是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健康广西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活动”,引导群众树立健康观念,培养健康行为,提高全民健康素养。三是以社区为基础,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创建更多的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城市。如针对农村地区中老年人群感染艾滋病比例较高的现状,防艾健康教育工作重点向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推进,各部门利用春节、清明等节假日,加大对返乡农民工的艾滋病警示性教育力度。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下半年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累计投入宣传经费1.39亿元,更新宣传栏3158期次,播放音像资料8.82万期次,发放宣传资料604万份,接受群众个体咨询114.13万人次,有力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传染病防病能力和水平。
  (三)传染病防治能力不断提升 
  一是财政经费投入进一步加大。2015年累计筹措资金9.28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7.85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补助资金1.43亿元)主要用于传染病防控工作,比上年增长18.22%。2016年1-6月筹措传染病防治专项资金5.65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4.61亿元,地方补助资金1.04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0.79%,用于开展免疫规划预防接种以及艾滋病、结核病、乙肝、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提升传染病防治机构的防控能力,遏制传染病的流行。二是防治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2015年争取中央预算内传染病防治机构建设项目9个,总投资1.07亿元(其中,中央资金0.57亿元、地方配套0.5亿元);传染病防控设备购置133套,总投资0.29亿元(其中,中央资金0.23亿元、地方配套0.06亿元)。2016年争取中央预算内传染病防治机构建设项目5个,总投资0.46亿元(其中,中央资金0.32亿元、地方配套0.14亿元);传染病防控设备购置293套,总投资0.59亿元(其中,中央资金0.47亿元、地方配套0.12亿元)。三是积极推进广西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项目建设。依托自治区疾控中心,拟建设广西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该项目已列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目前,正在开展前期的筹建工作。
  (四)传染病防治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科学核定传染病防治机构编制。2015年下发《广西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实施办法》(桂编办发〔2015〕4号),对各级疾控中心提出了新的编制标准。截至目前,共核定全区各级疾控中心事业编制总量控制数7885名,设区的市、县两级总量同比分别增加20.6%、21%,全区各级各类传染病防治机构人员编制配备总体上与其承担的职责基本相适应。二是加强对传染病防治队伍的专业技术培训。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下半年至2016年6月,共投入培训经费615.60万元,累计培训业务技术人员7695人次,切实提高了全区传染病防治队伍业务技术水平。三是进一步提高传染病防治人员待遇。出台《关于加强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6〕29号),根据单位性质、公益性任务完成情况等相关因素,对自治区疾控中心等事业单位,采取分类管理、分类核定、实行控高线等方式,建立总量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区直事业单位人员的收入水平。出台《广西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的实施方案》,维护防治人员健康权益。
  (五)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不断加强
  一是实施第二轮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实施方案(2015-2020年)》,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实施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艾滋病防治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新发现报告艾滋病病例数连续四年下降,有效遏制艾滋病的扩散蔓延,得到充分肯定。二是规范结核病防治工作。在全区积极推行结核病防治“三位一体”新模式(即: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对肺结核患者进行诊断、治疗和登记,非定点医疗机构负责肺结核患者初步筛查、疫情报告及转诊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转诊、协助追踪和随访管理工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规划协调、疫情监测处置、实验室质量控制、防控技术指导、宣传教育、绩效评估等工作)。目前已有34个县区实施结核病防治“三位一体”新模式,并取得良好成效,全区新涂阳肺结核患者治愈率达到91%以上,优于国家85%的指标要求。我区结核病防控新模式在2016年2月召开的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三是牢固建立免疫规划预防接种免疫屏障。2015年免费为全区适龄儿童接种免疫规划疫苗1705万剂次,以乡镇为单位报告接种率维持在90%以上,各县区报告接种率达到95%以上,均达到国家的指标要求。2015年起在14个县开展血清学监测,其中包括4个边境县,监测结果显示我区适龄儿童疫苗针对性疾病血清保护性抗体较高。2015年,反映免疫规划工作的敏感指标麻疹防控成效,我区排在全国第二位。
  (六)传染病防治联防联控机制初步建立
  继续加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传染病防治工作的交流与合作,与广东、贵州等周边省份建立传染病信息月通报制度,与越南和泰国等周边国家建立传染病交流合作机制,2016年已派出传染病防治人员6人次赴泰国参加传染病防治交流与合作研讨会议。正在筹建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由卫生计生、发展改革、教育、财政等29个部门组成的自治区防治重大疾病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在联席会议基础上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即发生突发急性传染病疫情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根据国家、自治区工作部署或实际工作需要,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启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改变原有的每次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后再组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方式。编制、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水产畜牧兽医等部门加强协作,公安、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其他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初步构建起政府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的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二、当前传染病防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区在落实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遇到不少突出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传染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由于我区地处亚热带地区,气候温暖湿润,易于病菌病原微生物滋生。同时,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多和对外交往活动的增加,面临东盟国家常年流行的多种重大和新发传染病输入风险。我区艾滋病、手足口病等传染病连续多年徘徊在高位,传染病防控形势严峻。虽然2015年与2014年相比,我区艾滋病、结核病、肝炎、手足口病等四种重点法定传染病的发病数、死亡数均呈下降趋势,但2016年1-6月与2015年同期相比,四种传染病的发病数、死亡数均有所回升,特别是手足口病发病总数大幅增长,仍排在全国前列。目前我区仍面临麻疹、登革热、疟疾等传染病出现新的情况和埃博拉出血热等新发传染病的威胁,给我区传染病防治工作带来了繁重任务和巨大挑战。

  (二)有些地方和部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重视不够
  有些地方对传染病防治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把传染病防治工作作为建设和谐社会、健康广西的重要内容。2015年,全区有1个市级、2个县级疾控中心未获得免疫规划工作经费,1个市级、12个县级疾控中心未获得艾滋病防控经费,6个设区的市、30个县结核病防治机构未获得结核病防控经费。目前,全区50%的市级、62.5%的县级疾控中心业务用房面积未达标,75%的市级、70.97%的县级疾控中心实验用房面积未达标;22个县级疾控中心实验室A类设备装备率<60%;基层疾控中心实验室和仪器设备运营维护费匮乏,实验能力维持困难。有的部门对自身在传染病防控工作中应承担的任务认识不清、职责不明、落实不力,被动接受任务,工作互相推诿,没有前瞻性和预见性。
  (三)疾控机构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中央提出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后,各市县事业编制总量按2012年底统计数为基数,5年内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格控制。在此政策环境下,各市县按2015年自治区编办、财政厅、卫生计生委出台的《关于印发广西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4号)要求核定相关人员编制难以一步落实到位。截至2016年5月,仍有85.71%的市级和57.83%的县级疾控中心编制未达标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力资源结构不尽合理,78.57%的市级和56.63%的县级疾控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低于85%。专业技术人员中,本科学历以上所占比例,市级疾控中心平均为60.2%,县级疾控中心平均仅为25.68%;公共卫生专业和检验专业所占比例,市级疾控中心平均为59.81%,县级疾控中心平均为20.56%。与同级医疗机构相比,各级疾控中心人员待遇偏低、人员流失严重。2015年市级疾控中心共流失技术人员88人,占全部技术人员的5.56%,其中本科以上51人,占全部本科以上技术人员的5.12%,公共卫生和检验专业52人,占全部公共卫生和检验专业的5.23%;县级疾控中心共流失技术人员180人,占全部技术人员的4.67%,其中本科以上63人,占全部本科以上技术人员的5.38%,公共卫生和检验专业65人,占全部公共卫生和检验专业的3.78%。因待遇差、社会认同度低等原因,许多高等院校公共卫生本科毕业生不愿到疾控中心就业。以右江民族医学院为例,该校2015届预防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与各级疾控中心签约率为30.76%,比2014届下降8.37个百分点。
  (四)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传染病防控工作有待加强
  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监测未实现全覆盖,由于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分散,点多面广、水源条件复杂,专项监测资金安排有限,水质检测中心检测人员少、技术力量薄弱,原建成的5万多处农村供水工程每年仅能对部分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开展2次水质卫生监测工作,难以实现全覆盖。目前刚建成的农村饮水安全区域仅能开展抽检和巡检,未能按要求进行日常供水检测,无法为科学投加混凝剂和消毒剂提供依据。农村群众普遍缺乏系统全面的水质安全意识,如:不接受投加消毒剂的饮用水,致使部分工程的消毒设施闲置;部分病区虽然实施改水工程,但改水设施铺设至村口时,当地居民不愿筹集资金接水入户使用,存在饮水安全隐患。农村学校卫生基础设施条件较差,部分农村学校学生宿舍拥挤,通风不良,一旦发生呼吸道传染病,极易造成流行;部分农村学校饮用水源存在安全隐患,没有按规定进行水质检测和消毒;部分农村学校无卫生厕所,粪便未经过无害化处理向外排放,造成水源和环境的污染。2015年,我区有8所学校发生的肠道传染病疫情与生活饮用水污染有关,其中1所是当地集中式供水单位所供自来水达不到卫生标准引起。


  三、意见和建议


  传染病防控工作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是保障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要素。继续落实好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解决好我区传染病防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经过各级各部门的长期努力,虽然我区传染病防控工作取得较大成效,但还面临许多新老挑战。一方面,结核病、病毒性肝炎发病居高不下,同时艾滋病、手足口病流行还不断蔓延;另一方面,广西是中国—东盟的重要门户,随着国际交往的日益增多,面临寨卡、黄热病等新发传染病输入的风险在不断增加。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继续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形成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传染病防治工作格局,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治工作任务,将传染病防治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传染病防治工作责任制,纳入绩效考核,确保传染病防治工作常抓不懈。
  (二)进一步强化宣传,增强传染病防治意识。继续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力度,将宣传日活动与日常健康教育相结合,拓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多层次、多途径、多形式地做好宣传工作,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升全社会的传染病防治意识,努力构建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传染病防治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传染病防治能力。一要尽快完善传染病防治机构人才招聘制度,给予基层聘用专业人才更多的自主权。二要研究出台疾控机构薪酬制度,切实提高传染病防治人员待遇,按国家有关办法落实传染病防治人员卫生防疫津贴,落实直接参与传染病疫情和突发事件现场调查处理人员临时性和应急性工作补助,稳定传染病防治队伍。三要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培训,并通过定向培养、在职培训和引进人才等形式不断提升传染病防治队伍整体素质。四要加强人才培养。继续积极与教育部沟通,争取批准我区招收预防医学专科、卫生检测专科生培养计划,借鉴全科医生的培养模式,为基层疾控机构免费定向培养人才。
  (四)进一步摸清情况,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一要深入调研,摸清我区传染病底数,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二要加强疫情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传染病监测网络,全面掌握传染病流行态势,狠抓重点地区、重点人群传染病防治工作。三要强化医疗机构的义务,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传染病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艾滋病、结核病、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尤其要抓好边境地区传染病防治工作,严守祖国南大门关。
  (五)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疾控体系建设。一要积极落实“十三五”规划中涉及到传染病防治体系建设项目,推进各级疾控中心达标工程建设和广西公共卫生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提升传染病防治专业队伍综合能力和服务水平。二要继续做强做大自治区疾控中心,更好地发挥其龙头作用。及时整合相关资源,落实自治区疾控中心人员编制;加强调查研究,及时研究和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公共卫生机构薪酬制度和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以留住和引进高端公共人才,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
  (六)进一步健全机制,促进传染病联防联控。积极推动建立完善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在联防联控工作中的职责,加强部门沟通与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为保护全区各族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初审:李欣颖 二审:傅小栩 主审: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