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十二届第二十二号 >文章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定

http://www.gxrd.gov.cn    2016年08月11日 11:44      来源:常委会公报

(2016年3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批准南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由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编辑:傅小栩  审核:欧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