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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旁听”增强人大工作透明度

http://www.gxrd.gov.cn    2016年08月19日 08:51      来源:《广西日报》2016年8月19日

  据《南国早报》报道,重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已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于8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议事规则增加了关于常委会举行会议可以邀请公民旁听等规定。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会议形式行使职权,实质上就是把党委的决策和主张转化为人民的意志,把党的意图转变为公共政策,而会议议事,实际上就是公共政策制定形成的过程,是公共决策的过程。公共决策具备公共性,需要公众参与。
  修订后的议事规则增加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可以邀请公民旁听,体现了权力机构决策信息的公开,使公众能够了解公共政策信息、见证公共政策的运作过程;可以培育普通百姓的公民意识、政策意识、法律意识,体现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对重大公共事务所拥有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开启公民意见表达的渠道,旁听公民充当了权力机构与人民群众的“传声筒”和“扩音器”,倾听民间声音,表达民众观点。可以说,关于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可以邀请公民旁听的规定,大大增加了人大工作的透明度。
  在不少国家,议会旁听制度是一个基本的、不可缺少的内容,是体现政治透明度、决策公开性和公民民主权利的重要举措。一些国家在这方面已经发展得相当成熟,无论是软件还是硬件建设都十分到位。例如,德国联邦议会每年为成千上万的旁听者敞开大门,并设有专门机构负责受理参观和旁听事宜,欲旁听者可在议会旁听服务处进行登记。
  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也是民意机关。它代表广大人民群众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决定本行政区域乃至全国的重大事项。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和吸收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才能集思广益,提高决策的科学性,真正保证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近些年来,公民旁听制度从无到有,是我国民主的巨大进步,广大公民以切身感受见证了“最直观的民主形式”,丰富了直接民主内容。
  旁听是公民了解国家权力机关决策的最直接的形式。让旁听制度真正落实,需要加强公民旁听制度宣传。宣传公民旁听制度的重要意义和实行办法,宣传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内容和与人民群众利益的关系;运用新闻媒体,做好公民旁听活动的专题报道,让旁听公民向社会表达自己的真实感受,吸引公民主动申请旁听会议,直接了解人大常委会会议过程,激发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热情。
  我国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们期待公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制度能够出现辐射效应,不仅是在人大议事领域,在不涉及保密的情况下,政府部门在作出重大决策、重大部署时,都尽可能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的制度设计,将权力运行充分摆在民众眼皮底下,充分保障老百姓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并使之日常化。

 

(鹰 远/文)

 

 

初审:傅小栩 二审:傅小栩 主审: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