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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
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情况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16年08月22日 17:08      来源:常委会公报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2015年9月24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会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审议意见转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今年1月13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报送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关于行政审判工作审议意见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自治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于3月下旬召开全体会议,对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将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自治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认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全部得到采纳,对常委会调研报告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办理,认真进行整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实施新的行政诉讼法为契机,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加强对全区立案工作的检查指导,破除立案门槛,畅通立案渠道;配合和支持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则》,制定了《关于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意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促进行政纠纷妥善化解;针对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等行政案件明显增长的趋势,开展专项调研,提出修改建议;推进部分案件跨区集中管辖改革试点工作;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壮大行政审判力量等。这些措施针对性强、突出重点、切实可行,对推动我区行政审判工作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自治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同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报告》。同时建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抓好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严格实施新行政诉讼法,找准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着力点,优化整合行政审判队伍,提高行政审判水平,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关于行政审判工作审议意见的
     报告

 

自治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2016年5月20日

 

 

编辑:李欣颖  审核:欧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