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十二届第二十三号 >文章页

关于对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
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情况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16年08月22日 17:20      来源:常委会公报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2015年9月24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会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审议意见转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今年1月25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报送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自治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于3月下旬召开全体会议,对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将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自治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认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全部得到采纳,对常委会调研报告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办理,认真进行整改。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明确工作任务,确保做实做细;加大检察监督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建章立制,夯实基础;推进信息化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保障水平;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能力等。这些措施针对性强、重点突出,切实可行,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发挥重要作用。自治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同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报告》。同时建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刑罚执行监督管理制度,加大刑罚执行职务犯罪案件侦办力度,防止“有权人以权赎身”、“有钱人提钱出狱”等问题的发生,完善刑罚执行监督协调机制,加大保障力度,切实做好我区刑罚执行监督工作。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报
     告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自治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2016年5月20日

 

 

编辑:李欣颖  审核:欧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