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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
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审议情况报告

http://www.gxrd.gov.cn    2016年08月23日 16:16      来源:常委会公报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2015年9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会后,教科文卫委将相关审议意见整理后交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处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审议意见进行了研究处理,组织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编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公安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并于2015年12月1日将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征求意见稿)以桂政办函〔2015〕128号文函送我委征求意见。我委认真研究,认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常委会审议意见已采纳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15年12月28日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以桂政函〔2015〕275号文函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我委对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处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向2016年2月25日召开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71次主任会议汇报了审议情况。主任会议在充分肯定政府的研究处理措施的基础上,提出了在报告中增加“在全社会倡导关爱传染病病人及感染者,形成全社会都来关爱的良好氛围”等修改意见,并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报告作进一步修改后重新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主任会议的意见作了修改完善后,于2016年3月9日以桂政函〔2016〕51号文重新函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我委认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是重视的,就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条进行了研究处理,提出了加大投入、积极推进疾控机构业务用房和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力争在“十三五”期间达到国家要求;加大宣传力度,把传染病防治法纳入普法宣传重点内容、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健康广西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活动”、针对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倡导健康的公共策略及支持性环境;建设标准化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确保每个设区的市有1家传染病专科医院,整合疾病预防控制职能、做强做大自治区疾控中心,建立广西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合理核定传染病防治人员编制并落实待遇,采取优惠政策鼓励高学历卫生人才到传染病防治机构工作;实施第二轮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重点加强结核病、乙肝、手足口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等工作措施。我委认为,这些工作措施重点突出,符合我区区情。希望自治区人民政府认真抓好落实,围绕着力解决我区传染病防治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继续贯彻实施好传染病防治法,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出更大努力。
  我委同意政府研究处理结果,并建议将此报告印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参阅。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新报送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我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函

 

自治区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2016年3月25日

 

 

编辑:覃斌  审核:欧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