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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

http://www.gxrd.gov.cn    2016年09月02日 12:50      来源:广西人大网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于今年9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9月2日上午,执法检查组在广西人民会堂召开座谈会,听取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雄出席会议并作讲话,自治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黄翔主持座谈会。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公安厅厅长胡焯在会上汇报了我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情况,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安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先后作汇报发言,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高雄强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把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落到实处,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建立健全联动协作机制,发挥整体效能,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的守法氛围。自治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要精心组织、加强协调,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力争圆满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任务。
  此次执法检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全国范围的第一次执法检查,检查的重点主要包括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执法基本情况、车辆安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道路通行保障中的突出问题。会后,执法检查组还将赴柳州、河池等地开展执法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
 图为会场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

图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雄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

图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公安厅厅长胡焯在会上作关于我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情况汇报

 

(欧戴杰 李欣颖/文 李欣颖/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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