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议案审议有结果
■修改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列入今年立法计划
■自治区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拟于明年上半年提交审议
http://www.gxrd.gov.cn 2016年09月27日 10:12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2016年9月27日
由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自治区人大相关专委审议的代表议案日前有了审议结果。9月26日上午,自治区人大内司委、财经委、外事华侨委、环资委、农委向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报告了7件代表议案的审议结果情况。
据介绍,在今年1月召开的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这7件代表议案的内容均为立法方面的建议。其中,关于要求制定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修改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自治区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出台自治区城市管理条例的建议获采纳,目前,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已出台,对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修改列入今年立法计划,自治区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修订草案拟于明年上半年提交审议,制定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规建议列入自治区和设区市的立法计划。
由于立法条件不成熟,需要等待上位法出台相关规定等原因,代表议案中的其他立法建议未获采纳。自治区人大相关专委建议,暂不对自治区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进行修改,暂不制定自治区三轮电动车和四轮电动车管理条例。
关键词:森林防火
【议案建议】玉林市代表团罗荣初等24名代表提出“关于要求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的议案”。议案提出,广西是森林大省(区),“十二五”期间共发生2249起森林火灾;“十三五”期间全区有86个县被列为全国一级火险县,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现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不能完全适应我区日益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需要,要求加快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
【审议结果】负责审议该议案的自治区人大农委认为,该议案是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区森林防火立法进程而提出的。早在2012年,自治区人大农委就组织开展了森林防火立法前期调研工作。2015年该立法项目列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后,自治区人大农委牵头组织条例草案的立法调研、起草和论证工作。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召开20多次起草小组会议进行研究,对条例草案进行了18次较大的修改完善,召开3次农委全体会议认真研究修改条例草案文本。
自治区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莫富介绍,在办理代表议案期间,自治区人大农委主动与议案领衔人等代表沟通联系,征求意见,吸收了代表提出的建立森林防火专职指挥员制度、重点监管县制度、森林火灾保险和森林防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细化野外用火审批制度等大部分意见建议。条例草案已于2016年3月29日由自治区人大农委提请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2016年7月21日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关键词:消费者权益保护
【议案建议】玉林市代表团李健龙等14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议案》。议案提出,现行的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于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至今已8年。2013年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网络购物、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三包”和召回制度等方面做出了新的规定,强化了经营者的义务。为优化广西消费环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情况以及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实施8年来的实践,对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及时进行修改,同时提出了一些具体修改建议。
【审议结果】负责审议该议案的自治区人大财经委认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消费理念、消费内容和消费模式等发生了深刻变化,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同时,由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于2013年修改,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部分内容与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不相一致。因此,适应新形势需要,修订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十分必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人民政府均已将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列入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目前,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自治区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莫小峰介绍,关于代表在议案中提出的具体修改建议,自治区人大财经委将在初审条例修订草案时,结合我区实际予以充分考虑。
关键词: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议案建议】陈慧等16名代表提出《关于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的议案》。议案提出,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监护,减少和避免侵犯留守儿童现象发生,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建议尽快修订自治区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
【审议结果】负责审议该议案的自治区人大内司委认为,为了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根据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自治区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进行修订十分必要。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就曾有代表提出修改该办法的议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已将修订自治区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列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由自治区人大内司委组织起草。2014年初,自治区人大内司委就对修订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成立了修订工作小组,制定了修订工作方案。2014年5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区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各地提出的意见、建议,自治区人大内司委认真进行了梳理、研究,并就办法修订草案中的家庭、学校、社会、司法以及特别保护等重点问题,赴区内外开展调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反复进行了多次修改。自治区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谭和平介绍,目前,该办法修订草案正在抓紧修改完善,拟于明年上半年由自治区人大内司委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黄世钊/文)
初审:谢欣哲 二审:傅小栩 主审: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