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媒体聚焦 >文章页

自治区人大代表今年年初提出的一批立法议案有了审议结果

规范三轮四轮电动车 加强保护留守儿童

http://www.gxrd.gov.cn    2016年09月27日 16:16      来源:《南国早报》2016年9月27日

  整治三轮、四轮电动车上路,禁止暴力侵害未成年人,立法规范城市管理执法……9月26日,记者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获悉,今年年初代表提出的7个立法议案有了审议结果,一些与民生相关的立法建议将列入自治区立法规划或已经在立法。

  三轮电动车、四轮电动车作为一种新型、环保的交通工具,正逐步成为百姓出行的一种重要交通工具,其保有量增长迅猛。丘柳滨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三轮电动车和四轮电动车管理条例>的议案》,认为由于现有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三轮电动车和四轮电动车在生产、销售、使用、管理等方面出现了诸多问题,需要通过立法进行规范。

  三轮电动车和四轮电动车是纳入机动车管理,还是纳入非机动车管理,国家尚未有明确规定。由于缺乏国家标准,有关部门对其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比较困难,导致其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交通安全隐患较大。且三轮和四轮电动车的驾驶员大多没有驾驶证,交通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另外,报废的铅酸蓄电池在回收利用环节容易造成环境污染。

  自治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认为,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和《四轮低速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这两个技术标准即将出台。届时,自治区再着手研究制定关于三轮电动车和四轮电动车的地方性法规为宜。针对议案反映的问题,建议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调研,并根据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群众出行提供便利。

  玉林市代表团廖贤伟等10名代表的联名议案提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市规模日渐扩大,我区城市管理滞后于城市发展需要,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城市管理职责不明确、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建议制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条例》。据悉,自治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已经着手研究广西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我区许多设区市也计划制定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范城市管理执法。结合广西城市管理执法的实际情况,自治区人大环资委建议制定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规列入自治区或设区市的立法规划。

  为保护未成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监护,减少和避免侵犯留守儿童现象的发生,结合自治区的实际情况,陈慧等16名代表建议尽快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内司委审议后表示,该办法修订草案目前正在抓紧修改完善,拟于2017年上半年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郭燕群/文)

 

 

初审:谢欣哲 二审:傅小栩 主审: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