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决议决定 >文章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重新确定贺州市八步区人大代表和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2016年9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http://www.gxrd.gov.cn    2016年09月29日 17:31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16年6月,国务院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贺州市部分行政区划,设立贺州市平桂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决定重新确定贺州市八步区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为278名、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29至35名。

 

 

初审:傅小栩 二审:谢欣哲 主审: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