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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代表团:围绕大局落实党委决策 依法履职发挥人大作用

http://www.gxrd.gov.cn    2017年01月16日 12:39      来源:广西人大网

  1月15日下午,梧州市代表团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代表们认为常委会报告充分体现求真务实、依法履职。
  朱学庆代表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特点突出,强化了人大对立法工作的主导作用;杨道喜副主任作了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条例出台对于保护广西生态环境以及人民健康具有深远意义。一年来,常委会做了大量工作。一是认真审议地方性法规,对规范文件进行审查清理,提高了立法质量,符合广西发展要求。二是监督工作有成效,创新监督机制,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更加务实,更加突出重点;围绕自治区重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充分体现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支持。三是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代表的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四是注重人大基层组织建设,利用县乡人大换届的契机,加强了基层机构设置和基层组织建设。建议丰富立法议题,加强民主立法,使法规案更符合实际,提高立法工作质量。
  谢凌云代表说,报告从五个方面对去年工作进行实实在在的总结,对存在的问题不遮不掩,为我们基层人大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报告围绕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从四方面作了今年的工作安排。梧州市人大常委会将主动聚焦各项工作安排,认真谋划好今年工作。建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报告中提到的“继续指导和支持设区的市、自治县开展立法工作”、“加强对市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指导基层人大抓好学习培训工作”等措施落到实处。建议在立法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对设区的市人大立法工作的指导、帮助,要重视普法宣传教育;在基层人大工作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对市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将贯彻落实中发〔2015〕18号文件和桂发〔2015〕12号文件精神情况列入专题调研的内容;在学习培训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干部的培训。
  李奕权代表说,报告篇幅不长,但很实在,我很满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富有成效。一是立法好而多。立法是常委会的主要工作,审议法规案内容较多,有时立法材料一个袋子还装不下。最多一次审议5—7个法规案,法规立得好,可操作性强。设区的市获得立法权后,自治区人大立法工作量更大。二是监督到位且及时。事前准备充分,监督效果好,与“一府两院”关系处理得好,既是监督更是支持。三是服务代表周到且满意。我感到在人大很温暖,每年两次视察,议题好,效果好。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宪法宣誓都做得很好。建议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性,更好体现经济和社会效益;设区的市行使立法权后,出去学习借鉴先进立法经验,对提高立法水平一定会有更大的帮助。
  卢保江代表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了25件法规案,检查了10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了5项专项调研,任务重、效率高,应充分肯定。自身建设方面做得很好,作风有明显改进,比过去接地气,更贴近群众和代表。建议法规案审议由三审改为二审,对立法来说过于赶工,我认为审议三次也不算多,立法一定要细致、缜密、严谨,要有工匠精神,这样所立的法规才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要加强与省外、国外立法交流,汲取学习先进立法经验;执法检查要把分散和集中结合起来,执法检查把任务分解到各市,在本级也组织开展,最后形成一个综合报告,提高执法检查质量;增强立法的主动性,主动起草一些法规,不要被动等待。
  王柳德、肖建刚代表建议强化议案、建议办理落实,促进问题的解决,提高办理实效;加强法规出台后实施情况的监督;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组织人大代表更多参与常委会工作和执法检查,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加强法律宣传工作,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对法律的知晓率。
  李彤华、黎钜锋、黄志红、温冬玲、谭雨建、刘琛琨、梁小勇、冯勤、陈房宏、岑健、何金勇、王锦红等代表建议加强人大代表培训,更多地组织代表进行学习交流,开展调研活动,帮助代表开拓视野;加强法律宣传,普及干部群众法律知识;开展安全生产立法调研,尽快出台相关法规;加强司法工作监督,提升监督实效;切实维护农村老年人合法权益。
 

(傅小栩 黄江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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