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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代表工作计划

http://www.gxrd.gov.cn    2017年02月17日 12:24      来源:广西人大网

(2017年1月10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十次主任会议原则通过)

 

  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常委会代表工作要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实施“十三五”规划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在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中的积极作用。

 

  一、依法做好新一届自治区人大和全国人大代表选举服务工作

 

  1.做好新一届自治区人大代表选举相关工作。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部署和要求,起草关于自治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做好新一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的相关服务工作;提出新一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构成的建议;指导各选举单位做好自治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2.配合做好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分配的相关服务工作。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二、指导基层人大开展新一届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培训工作


  3.指导基层人大组织新一届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培训。培训对象上,针对换届后市县乡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新人多的特点,做好统筹谋划,指导各级人大抓好市县乡新一届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的履职培训;组织方式上,采取委托全国人大培训基地和各级党校(干部学院)集中办班、依托网络平台、印发《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知识读本》等方式进行;培训内容上,重点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宪法法律知识纳入必学内容,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人大干部的业务水平。 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三、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参与

 

  4.继续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向本级人大代表通报情况、征求意见的办法》,推进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重要工作向人大代表通报情况、征求意见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5.继续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根据常委会会议议程,在征求代表参与常委会活动意愿的基础上,结合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情况,邀请驻桂全国人大代表和不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自治区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6.推荐驻桂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和活动。按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通知要求,推荐驻桂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有关活动。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7.发挥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根据常委会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安排,征求代表对有关法规草案的意见,组织代表参与法规草案的调研、起草、论证、评估和审议等工作。由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8.组织代表参与各项监督活动。根据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结合代表的专业背景和提出议案、建议的情况,在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活动中邀请代表参加。邀请事宜由自治区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9.邀请代表参与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活动。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根据需要邀请代表列席有关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工作调研等活动。由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四、继续推进“双联”工作


  10.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继续落实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的联系,支持代表执行职务。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实施。
  11.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指导基层人大贯彻落实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印送〈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办秘字〔2016〕120号)精神,推动基层人大进一步完善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继续落实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办法》,保障代表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由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自治区人大代表分别实施。
  12.进一步完善基层“代表之家”和履职网络平台建设。筹备召开全区基层人大 “代表之家”建设现场会,通过树立一批示范典型,推动基层人大“代表之家”建起来、用起来;进一步开发完善广西人大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代表手机报和履职通手机APP建设应用,为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提供更为快捷高效的信息化服务。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五、增强代表活动实效


  13.组织驻桂全国人大代表和自治区人大代表开展年中专题调研。围绕营造“三大生态”、实现我区“两个建成”目标,重点选择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强乡村建设开展专题调研。驻桂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年中专题调研分别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和委托各市人大常委会于6月份具体组织开展,并及时完成调研报告,做好调研成果转化工作。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及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具体实施。
  14.组织驻桂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分别开展年终集中视察。驻桂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视察活动分别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和各市人大常委会具体组织,视察时间安排在10—12月份进行。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及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具体实施。
  15.加强代表小组活动。进一步丰富闭会期间活动内容和形式,服务保障好驻桂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开展履职活动。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自治区人大代表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16.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通知要求,协助组织驻桂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履职学习。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六、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


  17.提高代表议案审议质量。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征求提出议案的代表意见后,提出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改进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答复工作,直接向提出议案的代表反馈审议结果和意见采纳情况。由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18.继续推进代表建议办理信息化。采用网上直接交办的方式做好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建议办理的工作效率。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和有关建议承办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19.重视代表建议督办工作。选择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和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代表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分别牵头带领相关专门委员会进行重点督办。对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开展再检查、再落实。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20.筹备召开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表彰会。对五年来办理十二届人大代表建议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进一步激发承办单位办理建议的积极性,增强承办单位办理建议的责任感。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七、做好代表履职总结宣传和服务保障工作


  21.组织自治区人大代表履职经验交流会和编印《自治区十二届基层人大代表履职故事》,总结交流自治区人大代表履职的好经验、好做法。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22.做好代表履职事迹的宣传策划。制定宣传计划,协调媒体开展系列报道,宣传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代表履职的先进事迹,展示人大代表风采。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23.及时了解记录代表履职信息。运用网络平台做好代表履职记录,建立健全代表履职电子台账,及时了解代表履职情况。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及各市(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具体实施。
  24.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信息服务。继续为自治区人大代表寄送《中国人大》、《广西人大》杂志,在广西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手机报和履职通APP做好数字化电子报刊推送工作。根据代表履职服务需要,不断加强信息资料库建设,及时补充完善新信息新内容,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信息参考。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25.认真做好驻桂全国人大代表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协助做好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准备工作,为代表出席会议履行职责提供服务。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26.认真做好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服务工作。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27.做好人大代表来信来访工作。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初审:谢欣哲 二审:傅小栩 主审: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