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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

(2017年3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http://www.gxrd.gov.cn    2017年03月05日 11:54      来源:中国人大网 2017年3月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主席团决定: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各项议案,采用无记名按表决器方式,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赞成票通过。表决时,代表可以表示赞成,可以表示反对,也可以表示弃权。未按表决器的不计入表决票数。如表决器系统在使用中发生故障,改用举手方式表决。

 

 

初审:傅小栩 二审:谢欣哲 主审: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