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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

http://www.gxrd.gov.cn    2017年04月28日 10:02      来源:崇左人大网 2017年4月27日

  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规”)在崇左市的贯彻实施,增强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和条件,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安排,4月14日至1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万崇兴带领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一法一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为加深检查组成员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了解,提高此次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开展执法检查前,市人大常委会邀请自治区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尚文娟作专题辅导讲座。
  执法检查期间,检查组通过实地察看和召开座谈会相结合的方式,先后深入到各县(市、区)有关中小学校、幼儿园、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儿童家园、关爱留守儿童中心、村(居)委社区、少年法庭、妇女儿童维权岗、网吧等实地检查,听取当地政府情况汇报,并与县(市、区)法院、检察院、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及人大代表、群众代表进行座谈。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万崇兴强调,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健全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体系、细化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要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做好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的保障工作,抓好校园周边治安,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据悉,“一法一规”颁布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紧紧围绕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有效推动了全市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发展。目前,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初中学生辍学率逐年下降,全市未成年罪犯比例从6.64%降至2.3%,未成年人案件数量、犯罪人数总体呈下降趋势。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部分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法律意识有待提高,对未成年人失之于教育和管理;未成年人学习活动场所基础设施建设与社会的发展不相适应,特别是边远山区留守儿童缺乏学习活动场所;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构和团体还未得到有效整合,统一管理、协调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的专门机构尚未明确;保护未成年人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长效机制有待完善,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队伍、经费、装备的保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等。

 

(谭雯心/文)

 

 

初审:傅小栩 二审:谢欣哲 主审: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