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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机关绩效考评民意调查征集意见建议整改方案

http://www.gxrd.gov.cn    2017年05月27日 18:09      来源:广西人大网

  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自治区直属机关2016年度绩效考评民意调查征集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对2016年度绩效考评中存在的问题和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对照存在问题,针对薄弱环节,制订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重解决突出问题,强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工作目标和职责任务,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社会公众评议基本情况及整改方案

  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自治区绩效办委托专业民调机构对自治区人大机关工作开展民意调查。在民意调查过程中,社会公众在肯定自治区人大机关各项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对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出了中肯的、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共47条,其中,2015年度问题整改评议提出的意见建议6条、本系统基层干部提出的意见建议17条、有业务联系的区直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4条、热点难点工作的意见建议13条,扶贫联系点提出的意见建议7条。体现了社会公众对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的高度关注,对人大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经梳理、归纳,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中需整改的内容主要涉及人大立法工作、监督工作、代表工作、与市县人大的联系和指导、定点帮扶工作等5个方面内容。为此我们明确了整改内容,制定了整改措施,落实了整改责任和时限。具体如下:

  (一)立法工作方面

  1.推进扶贫、渔业和林业等领域立法工作。(1)开展自治区扶贫开发条例的初审工作。6月至7月赴南宁、百色、崇左等地开展扶贫立法调研、召开专家论证会、研究形成调研报告,7月提交条例草案审议报告。(2)开展自治区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修订工作。6月至9月,统筹开展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和议案办理调研,组成调研组赴北海、钦州、防城港和梧州等地开展调研,11月下旬提交议案审议报告。(3)开展林木种苗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6月至9月,赴相关市县开展我区林木种苗发展情况调研,为今后修订自治区林木种苗管理条例作准备。

  责任部门:农委。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2.推进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工作。重点做好下一届环资立法规划项目建议的调研工作,开展土壤保护方面的立法调研。6—8月,组成调研组赴外省学习和借鉴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立法和实践经验;12月前,赴联系单位走访、调研,听取环境资源立法项目的建议和意见,对我区环境资源的立法情况进行一次盘点,同时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结合新形势下对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要求,提出立法建议。

  责任部门:环资委。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3.推进地方经济立法工作。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税收保障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设施建设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条例》初审准备工作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修改)》等立法预备项目的调研论证工作。

  责任部门:财经委。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二)监督工作方面

  1.加强环境资源保护的监督工作。(1)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执法检查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6-7月对乡村清洁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6月中旬组织执法检查组赴桂林、玉林等市开展实地检查,同时组织新闻单位进行采访,推动设区市加强环保工作。(2)在2017年广西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中,把推动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作为宣传的重点之一。6—10月,在牵头组织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的集中采访、调研过程中,对乡村清洁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实施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同时在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开设专栏,面向社会征稿,增强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治意识。督促自治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推动解决非法采矿、优化森林结构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3)做好听取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严格落实环保制度、深化环境综合防治、持续改善环境民生等方面作出积极努力。

  责任部门:环资委。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2.加强经济和预算监督工作。加强与联系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全区经济运行和金融运行情况,跟踪衔接政府办理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情况。加强预算审查监督,配合常委会做好听取和审议情况报告工作,加强与财税部门的联系沟通,协同督促预算执行情况。

  责任部门:财经委。

  完成时限:2018年1月底前。

  (三)代表工作方面

  1.加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的培训学习和交流。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代表工作计划》安排,计划编印《自治区十二届基层人大代表履职故事》,于7月组织召开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代表履职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代表履职的好经验、好做法;新一届自治区人大代表当选后,结合2018年自治区人大代表年中调研专题,组织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政策理论学习以及相关内容的履职学习,进一步增强新一届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

  2.搭建平台,完善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1)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继续落实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的联系,支持代表执行职务。(2)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6月上旬,在贵港市组织召开全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履职平台建设经验交流会,指导基层人大贯彻落实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印送〈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办秘字〔2016〕120号)精神,继续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办法》精神,推动基层人大进一步完善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推动全区各级人大代表履职工作平台和网络平台建设提档升级,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保障代表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同时,进一步开发完善广西人大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代表手机报和履职通手机APP建设应用,为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提供更为快捷高效的信息化服务。

  责任部门:选联工委。

  完成时限:作为一项长期任务,2017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

  (四)与市县人大的联系和指导方面

  1.加强设区市人大立法、监督工作的指导。(1)加强对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及时指导设区的市做好地方立法工作。2017年5月底前指导设区的市制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主任会议研究设区的市立法项目后,向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意见和建议。(2)年内至少协助设区的市组织10次专家学者对10件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草案进行深入论证。(3)年内至少派10人次提前参与设区的市起草论证地方性法规草案工作。(4)下半年召开设区的市立法工作专题会议,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部署安排工作。(5)年内联合举办设区的市立法工作专题培训班,培训重点是有关法规草案起草工作。

  责任部门:(1)-(3)项由法工委负责,(4)-(5)项由法委、法工委负责。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2.加强对县乡人大代表履职工作的指导。针对换届后市县乡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新人多的特点,做好统筹谋划,指导各级人大抓好市县乡新一届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的履职培训。采取委托全国人大培训基地和各级党校(干部学院)集中办班、依托网络平台、印发《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知识读本》等方式,重点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尤其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宪法法律知识纳入必学内容,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人大干部的业务水平。

  责任部门:选联工委。

  完成时限:作为一项长期任务,2017年12月前取得阶段性进展。

  (五)调研工作方面

  1.加强热点问题的调研。对生态环境保护、水污染治理、食品药品安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调研,推动相关问题解决和政策落实。

  2.加大调研成果转换力度。全力服务和参与常委会的各种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立法调研、代表视察等工作。深入基层和项目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和措施,使调研成果对党委决策更具参考价值、对政府工作更具促进作用、对基层工作更具指导成效。

  责任部门:各专委。

  完成时限:作为一项长期任务,2017年12月前取得阶段性进展。

  (六)定点帮扶工作方面

  1.自治区人大机关驻德保县扶贫工作队协助当地政府落实扶贫产业以奖代补资金。(1)2017年5月,工作组按照德保县统一部署,对达到标准还没领到补助款的3户贫困户进行统计和登记。(2)2017年下半年,由工作组向德保县政府办、扶贫办等部门报告请示,及时掌握今年以奖代补专项资金下拨情况,并做好沟通对接,将补助款发到余下的3户贫困户手中,并形成书面材料存档。

  责任部门:自治区人大机关驻村工作队、东凌镇扶贫办、东凌镇挂中那村工作组。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2.争取落实扶贫项目和资金。(1)5月,结合中那村实际条件,在该村规划发展黑毛猪养猪项目,与村干、村民深入沟通,做好相关的调研论证。(2)5月中旬,与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沟通协调,落实中那村黑猪养殖项目,支持发展中那村集体经济,助推该村整村脱贫。(3)5月中下旬,起草《关于发展东凌镇中那村生态黑猪养殖项目的请示》,并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及办公厅领导逐级汇报,争取尽快落实中那村黑猪养殖项目资金。(4)6月,争取养殖项目开工,10月初竣工投产,确保中那村489个贫困人口人年均增收5000元,达到脱贫标准。

  责任部门:自治区人大机关驻村工作队、德保县东陵镇政府。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31日前。

  三、整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整改工作是确保机关绩效考评工作取得新成果的关键,各处室要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对绩效考评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扎实抓好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落实到位。机关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负总责,机关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2017年我机关绩效考评目标抓好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各处室要认真对照整改方案,把整改工作分解细化,确保目标到岗、责任到位、任务到人。

  (三)狠抓整改,务求实效。整改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针对存在的问题,扎实抓整改、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各处室要认真对照本方案的整改目标及措施,组织力量,深入整改,力求实效。要组织力量定期不定期对各有关责任处室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有关情况,对不按要求认真整改要批评教育。

  (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要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突出整改重点,加大整改力度。要把整改工作与当前机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绩效考评工作来促进人大机关工作,以人大机关工作的推进来完成绩效考评指标任务,做到两不误、双促进。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7年5月27日

 

 

初审:李珊 二审:谢欣哲 主审:关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