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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良法为善治提供基本遵循

——我区以良法促改革发展纪实

http://www.gxrd.gov.cn    2017年08月20日 11:47      来源:《广西日报》2017年8月20日

  “我只要到县政务服务大厅提交工商营业执照、身份证明、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10个工作日内就办好了登记证,非常方便。”8月13日,宾阳县一名油坊主指着店里的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说。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于今年7月1日开始施行,准入门槛非但没有提高,反而降低了。但这并不意味对这两类从业者的监管会放松,有关主管部门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证食品安全。
  近年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无论是新制定的法规还是修改后的法规,都更符合客观实际需要,让各方面意见都能在立法进程中得到充分表达。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遵循立法工作规律开展立法活动,坚持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之法,立反映人民群众意愿得到人民群众拥护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做到以良法促进发展、保证善治。
  立发展所需之法。在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如何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关系改革能否顺利推进,更关系改革的成果能否巩固和持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围绕广西发展和百姓的需要开展立法工作,把保证国家法律实施、促进广西科学发展、打造广西优美的生态环境的靓丽品牌更好地推进“美丽广西”建设、加强城市管理服务、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和规范约束权力运行等方面的立法作为重点。截至今年8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修订地方性法规56件,批准设区的市法规45件,两次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修改63件。
  立符合实际之法。坚持从广西实际出发,找准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重在有特色。在湿地保护条例制定中,主任会议决定就条例草案开展滨海湿地保护情况调研,补充完善条例立法背景参阅材料。常委会审议后,在湿地保护类型中增加具有广西特征的“库塘”类型湿地,针对滨海湿地存在盲目围垦、随意侵占、非法采砂、排放工业废水等导致滨海湿地污染、生态功能下降问题,增加自治区和沿海地区政府以及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做好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等典型生态系统中的生物物种保护的规定,突出广西地方特色。
  立有效管用之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在立法中,坚持做到能具体的尽量具体,能明确的尽量明确,重在管用。在制定乡村清洁条例时,针对农村环境脏乱差的突出问题,把建立农村保洁员制度作为整部法规的核心内容固定下来,并对保洁员的职责、保洁费收取等作出具体规定。

 

(许丹婷 通讯员 王 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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