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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为民,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http://www.gxrd.gov.cn    2017年08月22日 11:19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2017年8月22日

  摘要

  “古语有云: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古语有云: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五年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把保障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当成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地方立法保障改革进程,体现人民意志,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至今年7月底,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自治区本级立法项目56件,其中涉及民生领域法规案24件,占已经审议通过法规数的43%。


立法助力脱贫攻坚


  当前,广西尚有500余万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约占全国贫困人口数的10%。
  为全面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战略部署,自治区党委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同时,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发挥地方立法在脱贫攻坚中的推动作用,将修订自治区扶贫开发条例列入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自治区有关部门及时着手在广西区内调研和修订草案的起草,启动了扶贫开发条例的全面修订工作,并于2017年7月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进行初次审议。
  该条例修订草案重点围绕扶贫对象、扶贫开发措施、资金和项目及监督管理等四大核心问题,结合广西扶贫开发工作发展的现实需要,将国家的政策和广西的成功做法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其中,关于扶贫开发措施,修订草案还作了创新规定,例如强化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人口劳动力培训、就业服务和创业扶持等方面的职责;规定建设村级卫生室及实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对农村“三留守”人员等重点贫困群体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劳动转移就业、扶贫产业项目、困难救助方面予以倾斜;将脱贫攻坚与“美丽广西”乡村建设紧密结合,以宜居乡村活动明显成效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立法落实政策红利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我国面临着人口老龄化和劳动力减少的问题日益突显。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对我国已经实行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进行了调整:作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既是事关国运的大事,也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改革举措。
  为贯彻落实国家新的计划生育政策,将国家改革红利及时向人民群众兑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及时修改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明确“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以及经批准可以再生育的情形,下放审批权限和简化审批流程;同时适当延长生育假,这对促进我区计划生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维护群众依法生育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推动和保障作用。
  呵护新生命的诞生固然令人欣喜,而如何让更多的老人安享晚年,同样是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关注和思考的问题。
  2017年5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对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出了更详尽的规定和新的要求,明确规定禁止以各种不正当方式诱导或强制老年人消费、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办医疗机构、子女不得干涉“黄昏恋”,还提出建立老年人信息统计制度、逐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障制度、细化老年人交通优待相关规定等,为实现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提供法制保障。

 
立法筑牢安全屏障

 
  吃穿住行与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
  随着经济的发展,从事旅馆、典当、公章刻制、开锁、寄卖等特种行业的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日益增多,行业的快速发展引发恶性竞争加剧、经营格局转变,特别是无证无照经营单位的增加,降低了市场自我约束机能,导致治安问题日渐突出。
  为增强群众安全感,让群众安居乐业,广西出台了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通过立法的形式,对特种行业的经营行为进行了规范,如规定从事旅馆业、典当业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经营场所的出入口、营业厅、保管库房、停车场等区域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此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还制定了禁毒条例、边境治安管理条例等,为保障群众安全织密法制之网。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长期以来,由于缺乏立法规范和监管体制的不完善,广西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非常突出。
  为了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西制定了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建立了健全覆盖包括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在内的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制度。
  例如为规范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经营管理,条例规定小摊小贩登记制三年一届“持证”上岗;划定经营区域、时段,让“流动”小摊小贩们“固定”下来;对违法行为举报“坐实”的,予以奖励。
  该条例的出台,为广西强化对食品“三小”行业的有序监管、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夯实了法规和制度基础。

 

(陈颖婕 通讯员 刘让武/文)

 

 

初审:李珊 二审:李珊 主审: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