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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立法精细化 确保立法行得通真管用

http://www.gxrd.gov.cn    2017年08月30日 09:35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2017年8月29日

  在立法项目上把好立法入口关,确保项目精准;在立法工作环节上下功夫,强调立法过程细致周密;在法规内容上精雕细琢,确保法律制度有效管用……为适应当前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新的要求,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将立法项目精当、程序精密、内容精准作为立法工作的价值追求,不断增强立法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在立法的精细化上下功夫,在立法中坚持精益求精,对每一部法规都精雕细琢,仔细打磨,力求使每一部法规都成为精品。

 
把好立法入口关 确保项目精准有效


  新增8件与国家法律配套的项目,包括修改立法条例、环境保护条例、预算监督条例、实施领导干部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食品安全条例; 
  新增4件我区改革发展急需的项目,包括修改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制定司法鉴定条例、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条例。 
  …… 
  立法规划项目的调整,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加快实现我区“两个建成”目标,加快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法者天下之公器,变者天下之公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当前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从有法可依转变到法律好不好用、管不管用、公不公平、公不公正、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在这样的形势下,立法精细化成了立法工作所面临的新课题、新要求。 
  多年来,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报刊、网络等公开征集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对立法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扬民主。在此基础上,对立法项目立项实行严格论证,分析评估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立法时机、拟规范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并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按照突出重点、区分轻重缓急、积极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确定立法规划项目,把好立法入口关,力求做到立法项目选题精准,把立法资源用在“刀刃上”,瞄准立法“靶心”。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以来,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及时制定了五年立法规划,统筹安排本届任期内的立法工作,抓好重点领域立法,将经济、文化、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立法项目列入立法规划,并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确保立法项目切实符合我区需要并且是现阶段需要。

 
强化立法内容有效管用 为“善治”提供“良法
 

  审议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过程中,专门组织自治区林业、政府发展中心、发展改革、测绘、海洋、农业、水利、国土等15个部门联合开展湿地保护立法专题调研,形成了10多万字的调研报告。
  这次立法专题调研,就条例草案审议中的主要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工作、相互协作,是自治区人大推进立法精细化的一次成功探索,是自治区人大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立法精细化的具体行动,是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立立法的创新举措。 
  推进立法精细化,提高立法质量,离不开立法工作环节的精细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过程中,坚持深入调研、反复论证,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立法前评估、立法后评估、公开征求意见、咨询立法专家顾问意见等,汇集最原汁原味的“第一手资料”,弄清楚法规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矛盾、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找准立法重点难点,探求科学应对之策。通过强化立法工作环节精细化,让每一部法规都能充分体现民意、汇集民智,每一部法规都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法规草案,对法规规定的制度、内容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找准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确保法律制度、内容设计规范精准,精益求精,重在管用。 
  在立法体例上,提倡性、号召性、宣示性的条款,尽量少写,不求大而全,贵在专而精,重在管用,重在可行。在法律规范的设计上,力求具体、明确,法规制度、内容表述力求准确、规范、严谨、简练、通俗,立法调整的对象和范围界定清楚,避免表述模糊或者产生歧义。在法律保障措施上,坚持保障措施要有抓手、有切入点,通过立法建立起有效的执法机制,在措施、方法、程序等方面创造性地解决存在的问题,不制造“休眠条款”。在立法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上,积极开展多层次、多方面的立法协调,切实把矛盾和争议协调解决在各方普遍接受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正是在立法中坚持问题导向,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针对问题一个一个来规定,提高了立法的针对性,确保了法律制度、内容设计上规范精准有效,解决实际问题。

 

(魏素娟 通讯员 李永政/文)

 

 

初审:李珊 二审:谢欣哲 主审:黄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