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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侗乡风情大放光彩

——记三江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立法工作

http://www.gxrd.gov.cn    2017年09月05日 10:13      来源:《广西日报》2017年9月5日

  9月3日适逢周末,三江程阳风雨桥迎来大批游客,从河北远道而来的游客陈先生对着风雨桥不断按下快门。当地侗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传统文化保护工作顺利推进,与《三江侗族自治县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条例》密不可分。

  三江人大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过程中的主导作用,结合实际,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及时将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发展列入立法计划,并积极主动地推动立法计划的实施。在立法过程中,三江人大时时将工作动态向柳州市人大和自治区人大汇报,随时请求支持、帮助。为了弥补立法起草力量的不足,三江人大在区内委托广西民族大学作为起草单位,同时也委派由法工委主要成员、其他部门实务专家为实务方面的起草人员。
  不断完善和创新地方立法工作机制是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根本要求。三江人大加强了立法的起草、论证、协调、审议、评估、社会参与等环节的机制完善与创新。着力推动开门立法,要求法规草案全部公示以及就草案中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召开听证会;创新立法听证会方式,选择立法中的焦点问题举行公开听证,同时进行电视、广播、网络、微博全程直播,充分听取特色村寨所在地民众的意见。
  在条例草案的起草过程中,三江人大重点针对本地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具体哪些方面需要保护与发展的实际,将管用的条文写进去。条例明确了民族特色村寨的概念以及认定标准,确立了民族特色村寨的规划保护制度、民族村寨特色建筑风貌专门保护制度、民族特色村寨木质建筑安全保护规范、以侗族为主兼顾其他世居少数民族的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制度、民族村寨特色建筑与特色文化的开发利用及利益分配等多项制度。条例还鼓励村寨村民穿戴民族服饰,开展三月三、抢花炮、斗牛等健身友谊的民族节庆;支持民间艺人、工匠开展民族传统技艺的培训、研究和交流等活动,培养传承人。
  2015年9月25日,条例获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十九次会议批准,此后,三江依托条例的颁布实施,充分挖掘丰富的文化资源,大力实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推动民族文化旅游发展。目前,该县有5个侗族村寨列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4个村寨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12个村寨入选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4个文物入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国侗族在三江”、“中国(柳州·三江)侗族多耶节”、《坐妹》等文化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不断提升。

 

(许丹婷/文)

 

 

初审:李珊 二审:谢欣哲 主审:关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