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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立法保护应顾及三大问题

http://www.gxrd.gov.cn    2017年12月25日 16:14      来源:广西人大网

  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于2016年7月15日成功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目前,崇左市正行使设区市地方立法权,起草该文化景观的《保护条例》。在这样的背景下,对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立法保护应考虑、注意的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很有必要。
  一、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立法保护应顾及该岩画文化景观的利用问题。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成功申遗后,其已成为“世界遗产级”的重要旅游资源。进一步开发利用这一重要旅游资源,不仅是左江地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愿望,也是促进当地旅游业乃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在对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进行立法保护过程中,应从法治的高度,处理好保护与利用之间的关系,依法、科学、合理地做好开发利用。特别要注意几方面的问题:一是有利于促进高水平地做好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开发和保护规划工作。通过立法,有助于推动规划“界定”保护与利用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等,使规划先行、保护优先和原地保护、适度开放、科学管理、合理利用及环境与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得到落实。二是有利于促进科学抉择开发利用主题。以立法为手段,促进深度挖掘花山文化内涵,以花山岩画为核心打造花山文化旅游品牌,实施有保护的梯级开发,助推左江流域壮族文化、民居、服饰、音乐、歌舞等领域的深度挖掘与开发利用。三是有利于促进花山岩画景区建设上升到市级层面统筹推进。即通过立法,推动建立岩画景区建设联合协同机制,推动宁明、龙州县加强协调与合作,共同开发好、利用好、保护好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核心资源。四是有利于合理安排花山风景区建设项目。即通过科学立法,借助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的世界文化遗产“名片”,在推进岩画博物馆、岩画展示厅、演艺中心等项目建设和花山景区壮民族古村落及旅游线路改造等工作的同时,使宁明花山景区内能够合理安排有关建设项目。
  二、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立法保护应顾及左江沿岸遗产区村庄的建设问题。要坚持民主立法原则,在广泛征求遗产区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着力做好左江沿岸遗产区村庄的专项规划编制与有关工作,使左江沿岸遗产区村庄建设发展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对已经明确为左江沿岸遗产区范围内的村庄,应编制较为完善的专项规划,且提出必要的控制原则,该区域的村庄建设要与城镇发展相协调,合理促进城市文明向农村延伸,形成特色分明的城镇与乡村的空间格局,这包括城乡统筹、和谐发展,因地制宜、配套建设,节约用地、合理布局,保护环境、延续特色等方面的原则内容。村庄规划应体现当地农村特色,并配套比较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用工程设施;根据村庄所处位置的不同,分别控制村庄的发展规模,整合或异地选址村庄规划建设用地,努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要把握村庄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和建设与发展的控制要求,从保护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需要出发,保护村庄自然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挖掘地方文化内涵,延续历史文脉等等。抓好住宅用地规划,明确在遗产区保护范围(核心区)内的村庄,不得新增住宅用地等,特别是,村庄规划经批准后,应严格按照规划的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村庄规划规定。此外,要抓好村庄现状整治工作。
  三、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立法保护应顾及行政执法问题。立法保护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要考虑有助于规范管理、依法行政,有助于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好、行使好行政执法职能,有助于针对非法采砂、网箱养殖、超高建筑、开山炸石、取土制砖、乱葬坟墓、滥砍滥伐和倾倒污水、污物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加大打击和整治力度。具体来讲,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立法保护应顾及加强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有助于加强文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另一方面,通过立法,应明确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作者系崇左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 农日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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