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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东方委员:加大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http://www.gxrd.gov.cn    2017年01月17日 08:33      来源: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宁1月17日讯(全媒体报道组)当前,全区部分行业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严重侵害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稳定。刘东方委员建议各级级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力度,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严格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督促各类企业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建立职工名册和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在工程建设领域,坚持施工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全面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劳动计酬手册,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逐步实现信息化实名制管理。

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制度,全面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制度制度对调整劳动关系的基础性作用.以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增强集体合同实效为重点,依法推动农民工集中的行业、企业普遍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将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纳入集体协商内容,不断提升集体协商质量。进一步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全面落实企业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督促各类企业严格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推动各类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

建立健全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严厉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加强对企业失信行为的部门协同监管和和联合惩戒,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由有关部门对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加强农民工工资资支付监察执法,扩大日常检查和书面材料审查覆盖范围,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受理和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完善多部门联合治理机制,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健全地区执法协作和跨区域案件执法协作制度。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典型案件曝光制度和公开谴责制度,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切实发挥法律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打击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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