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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选我当代表 我当代表为人民

——访自治区人大代表、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林田

http://www.gxrd.gov.cn    2018年01月29日 15:09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2018年1月29日

  作为人大代表,我更加关注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民生热点问题;作为法官,公平公正裁决受理的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是我该做好的事。”谈及自己连续当选代表后的履职打算,自治区人大代表、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林田如是说。
  2012年12月,林田被选为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代表。履职期间,他出席每一次人大会议,认真参会并在代表团会议上发言。同时,积极参加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举办的代表培训班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考察活动。
  “真的是刻不容缓,希望河流中的水生珍稀动物不要灭绝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中。”林田最先关注的是环境保护问题。他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类的各种活动对河流所造成的污染日趋严重,河流中的各种水生珍稀动物面临日益严峻的种群生存问题。但因这些珍稀动物生活在水里,它们的生存问题极易被人们忽视。
  经过走访调研,2014年1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期间,林田提出了《关于对广西河流水生珍稀动物资源进行调查的建议》。
  2016年10月,林田参加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关于我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活动,实地考察了广西医科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广西师范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参观了有关院校的实验室。
  林田发现,有关院校实验室的高端科研设备、仪器绝大部分是进口的,这不禁让林田感到担忧。2017年1月,林田向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提出《关于重视高端科研设备、仪器国产化问题的建议》。
  与此同时,林田积极参加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活动。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毒条例(草案)》在立法公开征求意见阶段,林田对草案当中的“允许戒毒人员的戒毒费用在社会医疗保险基金中报销、支付”的条款表示反对,他说保险的一般原则是对被保险人违法行为产生的费用不予支付、赔偿。最后,林田的意见得到了采纳。
  “对行动不便的老年特殊慢性病患者而言,每14天到医院门诊取药是一个不小的负担:费时、费力,影响了生活质量。”调研中,林田发现门诊特殊慢性病每次取药量的现行规定为不得超过14天,但该规定对特殊慢性病的患者造成不便。特殊慢性病的患者在病情稳定的情况下,一般每天用药量是相同的,不需要每14天到医院门诊以确定是否变更每天的用药量。
  “因通往崇左市的道路标识不完善,一些欲走南友高速公路前往崇左市、友谊关、大新德天瀑布的司机极易被误导进入机场高速公路、第二机场高速公路,不得不在到达那洪收费站、玉洞西收费站后掉头,耽误了时间。”林田平时也善于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他调研发现,由南宁吴圩飞机场T2航站楼出发的道路主要有三个去处,一是走机场高速公路到南宁市那洪收费站,二是走第二机场高速公路到南宁市玉洞西收费站,三是走明阳大道到南友高速公路吴圩收费站,可到达崇左市、友谊关、大新德天瀑布。但由于标识不完善,经常有群众因走错路而耽误行程。
  为此,在今年召开的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林田带来了《关于门诊特殊慢性病每次取药量由不得超过14天改为不得超过60天的建议》和《关于完善由南宁吴圩飞机场通往崇左市的道路标识的建议》两份议案。
  “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在林田看来,履行好代表职责最关键的一点就是深入调研,密切联系群众,为人民群众代言。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魏素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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