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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http://www.gxrd.gov.cn 2018年01月31日 22:49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成立于1988年1月,是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方面的常设机构。受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大会闭会期间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领导。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
1、审议有关教科文卫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案和其他议案,提出审议报告或者处理意见。
2、提出有关教科文卫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案和其他议案,组织起草有关议案草案。
3、组织实施有关教科文卫领域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
4、对自治区政府有关教科文卫领域的工作和报告,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审议意见。
5、组织开展有关教科文卫领域的专题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6、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有关教科文卫领域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7、办理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以及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8、联系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化领域)、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广电局、自治区中医药局、自治区地方志办、自治区文联、自治区科协、自治区社科联、自治区红十字会、广西科学院、广西社科院、自治区电影局、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自治区档案局。
自治区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主任委员
黄 宇
副主任委员
甘 霖 唐咸仅 李彦平
委员
田代琳 林 玫(女) 黄幼岩(壮族)
编辑:韦宇 审核:关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