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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27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http://www.gxrd.gov.cn    2018年02月23日 15:12      来源:《广西日报》2017年2月7日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崔智友
  各位代表:
  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过去五年的工作,对2018年工作提出建议,请予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党委正确领导,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区检察机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持续营造“三大生态”、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推动全区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具体措施和实际行动,全区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服务大局保障发展积极有为。紧紧围绕党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服务和保障发展的意见措施,在2017年全国检察长会议上介绍经验。检察业务工作持续进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的核心业务数据中,广西检察机关进入全国前15名比例从2013年的50.6%上升到2017年的69.6%。司法办案规范化水平全面提高。61项(次)工作在全国相关会议上介绍经验。队伍素质能力大幅提升。全区检察机关招录全日制法学本科以上人员比例从2013年的58.2%提高到2017年的92.5%。183个集体、117名个人获全国表彰,涌现了“全国模范检察院”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检察院和“全国模范检察干部”“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宾毅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党建工作扎实有效。党建工作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高度评价和曹建明检察长批示肯定,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获评自治区直属机关“十佳”学习品牌。检察改革取得突破。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等改革任务基本完成。涉检信访工作机制改革、检务公开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优化整合工作获得中央政法委表扬。主动服务国家周边外交成效显著。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西“三大定位”新使命,主动谋划和承担中国与东盟国家检察机关交流合作具体事务,顺利承办高规格国际会议;在广西建成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官方网站、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官交流培训基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涉东盟司法事务办公室,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东盟国家检察机关赞赏和大力支持。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全区检察队伍满意度从2013年的93.1%提升到2017年的98.1%,连续5年在广西政法机关中排名第一。在2017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专业调查公司首次开展省级人民检察院队伍建设满意度调查中,广西检察机关总分排全国第3名。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只有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才能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只有始终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切,检察工作发展才能获得不竭动力;只有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谋划和推进,紧紧依靠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才能更加充分地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只有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才能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只有始终坚持强基固本,不断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才能有力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这些经验弥足珍贵,我们将继续坚持并发展创新。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我们坚持聚焦党中央和自治区重大部署,出台服务和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新常态、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等指导性文件,努力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大局、保障民生。
  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妥善办理化解产能过剩过程中发生的案件。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制定和落实保障科技创新等实施意见,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85人。慎重处理科技创新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轻易关、停、封、查看不准、弄不明、有市场、受欢迎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促进市场主体立恒心、增信心。服务保障绿色发展,积极投身“美丽广西·宜居乡村”等系列活动,加强与公安、环保等部门工作衔接,连续4年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打击力度,依法查办环境保护领域职务犯罪。梧州、钦州、贵港、贺州、来宾等地检察机关依法从快起诉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系列案件。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合法权益,制定和落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实施意见,依法惩治侵犯企业权益的各类犯罪,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企业主个人与企业、合法企业与犯罪组织、合法财产与违法犯罪所得、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对涉嫌犯罪的企业和人员慎重采取强制措施,切实保护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稳定社会预期,增强企业家和公民信心。
  服务防范化解风险。依法惩治各类经济犯罪,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2016年以来依法办理“e租宝”“善心汇”案件,起诉133人。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惩利用网络、微信平台实施金融领域新型犯罪,坚决防范金融风险。依法查办妨害国家重大经济发展战略实施、危害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安全的职务犯罪。在司法办案中,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共同做好风险防控化解、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等工作。
  保障民生权益。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依法查处惠民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管理使用发放等环节职务犯罪1723人,在全国检察机关相关会议上介绍经验。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全区检察机关选派241人担任农村基层党组织第一书记、933人担任精准扶贫工作队员,帮助扶贫联系点协调落实项目643个、资金15.6亿元。加大查办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力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连续4年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依法从严惩治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伪劣农药化肥等犯罪860人。
  服务对外开放合作。深化与东盟国家检察机关司法交流合作,建立与越南边境地区检察机关直接司法协助机制,办理司法协助案件52件。2017年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官交流培训基地建成以来,多批次培训东盟国家高级检察官。联合海关口岸等单位,出台《关于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中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防城港、崇左、百色、钦州、北海等边境地区检察机关严厉打击跨国(境)犯罪,积极参与反走私综合治理,服务广西对外开放合作大局。
  三、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在平安广西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全区检察机关针对危害国家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五年来批捕犯罪嫌疑人202710人、起诉236037人。其中,2017年批捕犯罪嫌疑人42529人、起诉49479人。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边疆安宁。主动与公安、国家安全、法院、边防、海关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加强与新疆等地检察机关工作衔接,严密防范、坚决打击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各种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颠覆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借道广西边境参加恐怖组织活动的犯罪,维护边疆稳定的“广西经验”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肯定。始终保持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犯罪高压态势,起诉131人。依法严惩网络政治谣言和虚假有害信息犯罪。
  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积极参与“神剑一号”“神剑二号”等专项行动,依法惩治“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五年来起诉135685人。起诉爆炸、放火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23767人,严惩以报复社会为目的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1512人。开展打击涉医犯罪专项行动,严惩暴力伤医、恶意医闹等破坏医疗秩序犯罪,起诉57人。开展为期3年的“法治进校园”全区巡讲活动,举办“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积极参与对校园欺凌、校园贷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治理,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积极开展推动解决铁路线下安全隐患专项活动,在全国检察机关相关会议上介绍经验。
  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积极参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黑恶势力犯罪,起诉1241人。主动参与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重点打击网络涉黄涉赌、黑客攻击破坏等犯罪,净化网络空间。健全检察环节依法维权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以刑事和解方式对2870件轻微刑事案件作出不起诉处理。围绕争议焦点释法说理,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加大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力度,对5582名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救助金2828万元。积极参与基层社区治理体系建设,设置派驻乡镇检察室228个。开展法治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等活动,促使法治成为全社会推崇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
  扎实推进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从严打击性侵、拐卖、故意伤害未成年人犯罪和引诱、教唆、胁迫未成年人犯罪的行为,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探索建立亲情会见、心理疏导、考察帮教等机制,对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362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柳州市召开工作经验现场交流会。与工、青、妇等部门联合开展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等系列活动,26个检察院获全国表彰。突出惩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犯罪、虐待幼儿犯罪以及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实施的犯罪,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等2个单位获评“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积极开展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监督,推动解决841名农民工和8150名蔗农遭遇的拖欠工资、甘蔗款、工伤赔偿等问题。
  四、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坚决拥护配合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全区检察机关服从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坚持惩防并举,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五年来,立查职务犯罪案件7213件8901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3.29亿余元。2017年,立查职务犯罪案件1450件1723人。
  严肃查办腐败犯罪。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立查职务犯罪大案6239人,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579人;成功办理阳宝华、万庆良、朱明国、刘志庚、张文雄、陈旭等6名原省部级干部和59名原厅级干部要案;严肃查处“蝇贪”“蚁贪”以及“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职务犯罪嫌疑人1611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立查行贿犯罪嫌疑人1710人。坚持防逃与追逃追赃并重,实行境内境外两手抓,与纪检监察、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成功追捕或劝返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83人。
  不断提升办案效果。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界限,依法打击犯罪者、教育失误者、挽救失足者、保护改革者、支持创新者。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办案理念,严防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拘留、逮捕等措施,防止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最大限度避免办案对经济社会造成负面影响,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持续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围绕惠民扶贫等32个重点领域开展精准预防,发出检察建议5756件,获采纳率80%以上,推动相关主管部门进行专项整改治理。与49个单位建立共同开展预防工作制度,形成“广西预防职务犯罪宣传联播网”“预防职务犯罪宣传上动车”“预防职务犯罪邮路”等一批预防品牌。推进行贿犯罪档案网上预约查询等便民通道建设,建成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152个。落实年度报告制度,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年度报告两次获评全国“十佳”年度报告。
  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主动加强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积极支持配合自治区纪委、组织、编制等部门认真做好人员划转等相关工作,全区检察机关涉改职能、机构、人员基本完成转隶。
  五、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全区检察机关全面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努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法治、公平、正义的要求。
  加大刑事诉讼监督力度。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健全防止冤假错案保障和管控机制。加强立案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703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4178件。加强侦查活动监督,重点监督纠正非法插手经济纠纷、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538件次;追加逮捕9190人,追加起诉9302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依法提出刑事抗诉776件,法院已判决660件、采纳抗诉意见470件;认为刑事审判活动有违法的,提出书面纠正意见768件次。
  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创新发展。完善刑罚变更执行监督方式,监督纠正“以权赎身”“提钱出狱”等突出问题,针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040人,已纠正3998人。完善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推动定期集中检察向常态化监督转变,发现不当情形7657人,提出纠正意见7491人。审查羁押必要性5148人次,审查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向办案机关(部门)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4983人,获采纳4851人;在首届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优质案件评比中,广西检察机关获奖数量居全国第2位,最高人民检察院在百色市召开工作经验现场交流会。
  健全多元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格局。组织开展“基层民行检察推进年”“行政检察推进年”等专项活动。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1392件。认为民事行政审判活动有违法的,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755件次。发出执行检察建议8245件。对不符合监督条件的案件,认真做好释法说理和息诉罢访工作。
  六、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
  全区检察机关面上的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基本完成,符合司法规律的体制机制逐步形成,司法质效和公信力持续提升。
  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密切与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沟通协调,制定出台改革配套制度55项。实行检察官员额制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择优遴选首批员额检察官2604名,占全区检察机关编制总数31.8%;全区基层检察院85%的人员配备到一线业务岗位。在全国较早出台三级检察院检察官权力清单,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优化整合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全区县级检察院内设机构由1687个整合为732个。积极做好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设立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前期准备工作。
  积极稳妥推进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改革。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相关制度,健全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2017年7月以来,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52件,立案172件,提出检察建议和发布公告112件次,督促保护、收回国有资产1522万余元。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相关会议上介绍经验。
  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诉前主导作用,健全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对157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制定规范性文件保障律师权利,认真听取律师意见。适应庭审实质化要求,制定出台刑事“专家辅助人”出庭作证实施办法,提高指控犯罪能力。健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推行“表格菜单式”审查方式办理简易程序公诉案件,让司法更加公正高效,让正义更快实现。2017年以来,开展审查逮捕案件“诉讼式审查”试点,审查案件148件169人;开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与不认罪案件相区别的公诉办理模式试点,办理认罪从宽案件6562件8481人。
  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创建“一站式”服务群众工作模式,在全区三级检察院建成综合检务服务中心114个,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推广这一“广西经验”。南宁、来宾、崇左、梧州等50个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文明接待室”。全区所有检察院均完成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建设。建立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导入、纠错、退出机制。探索开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旁听监督公开审查、公开答复工作,推行律师参与信访化解、代理申诉制度,向社会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司法服务。
  七、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持之以恒推进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升整体素质能力
  全区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新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专题学习教育和实践活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开展群众路线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在自治区相关会议上介绍经验。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组织开展覆盖全区所有检察院的党建工作专题调研,召开全区检察机关党建工作会议,制定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意见,促进党建和队建、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教育引导全区检察人员践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文化育检。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制定并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试行)》,发挥好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选人用人工作总体评价满意度从2013年的83.1%提高到2016年的94.9%。最高人民检察院巡视“回头看”民主测评中,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满意率达96.9%。强化对下级检察院领导班子的监督管理,推行市、分院检察长向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述职述廉制度。相关工作经验在全区组工会议上交流。
  加强司法素能建设。强化岗位培训,提升职业素能。有11门业务课程获评为全国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和精品提名课程,获评精品课程居全国第5位,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在全国相关会议上介绍经验。推进检察人才重点工程,34人获评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办案能手,74人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一级人才库。
  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规范化建设年”“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等主题活动,强化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司法规范化监管。充分发挥信息化在规范办案中的保障作用。全区115个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全部达到二级规范化以上标准。
  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深入推进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抓好中央巡视组、最高人民检察院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制定完善严禁检察人员以案谋私等32项从严治检制度。深入开展“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自查自纠、“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等专题教育活动,持续推进“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推动形成全面从严治检新常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35名,问责领导干部28名。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分别在全区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和全区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座谈会上介绍经验。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重心下移、检力下沉,为基层充实检察人员1235人。16个检察院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南宁、贵港、玉林、河池、宁铁等5个市、分院获“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大力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和智慧检务建设,完成涵盖22个应用系统的检务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在全国电子检务工程工作会上介绍经验。南宁、桂林、梧州等6个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
  八、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全区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
  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依法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先后就涉检涉诉信访、规范司法行为、刑罚执行监督、侦查监督、司法改革等5个专题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作报告。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监督检察工作创造条件。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代表建议、议案全部按期办结。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与自治区政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建立联席会议、定期通报情况机制,组织召开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座谈会,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6个专题开展联合调研。邀请政协委员和工商联领导视察检察工作,征询意见建议。自治区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全部按期办结。
  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深化检务公开,2014年以来,依法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24248件,公开法律文书81038份,重要案件信息13578条。全区三级检察院开展“服务非公经济”等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761次,参加人员20946人。与司法行政机关密切配合,开展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人民监督员评议职务犯罪案件625件。加强与媒体沟通联系,及时核查回应舆情,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全区所有检察院全部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增强新媒体时代检察工作亲和力、公信力,引导公众兴趣点、舆论风向标朝着正确方向发展。
  五年来,我们主动服务军民融合发展、服务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军事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高度重视维护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办理涉港澳台和涉侨案件。
  各位代表,五年来全区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党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党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监督,政府、政协以及全区各族人民关心支持的结果,凝聚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智慧和心血。在此,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区检察工作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是:检察职能发挥与全面依法治国要求、人民群众期盼还有差距;有的检察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提升;检察工作与现代科技应用深度融合不够,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不能完全适应检察工作发展需要;编制短缺与新增职能矛盾问题突出,高素质人才缺乏,检务保障尚需改善;司法改革仍需深化,配套性制度仍需健全。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建议


  2018年全区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顺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紧紧围绕“三大攻坚战”,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谱写新时代广西发展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坚持新发展理念,为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西“三大定位”新使命和提出的“五个扎实”新要求,找准检察机关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保障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聚焦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能力,为扎实推进富民兴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做好检察环节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各项工作。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严厉打击网络政治谣言,加强国家安全法治保障。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刑事犯罪,坚决维护公共安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不断提升社会矛盾风险防控能力。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保障和服务民生。加大服务保障民生力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精准脱贫攻坚战,切实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真正惠及贫困群众。依法严肃惩治低保、住房等民生领域的犯罪,进一步加强对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深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依法打击涉医犯罪。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犯罪打击力度,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四是大力加强检察监督,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认真履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职责,在反腐败斗争中继续发挥积极作用。紧紧扭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切实强化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控告申诉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和诉讼制度改革,深化智能化建设,创新推动检察改革与科学技术的深度融合。
  五是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深度融入各项检察工作。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和行动,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狠抓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各位代表,全区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党委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本次会议要求,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努力开创我区检察工作新局面,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

 

 

初审:涂畅 二审:李珊 主审:关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