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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
五年立法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告

http://www.gxrd.gov.cn    2018年05月16日 10:59      来源:《广西日报》2018年5月15日

  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现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于2018年5月30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地址:南宁市东葛路10号 邮编:530022 联系电话:0771-2807255 电子信箱:gxrdfgw@126.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8年5月14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征求意见稿)

 

  第一类项目: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规草案(32件)

法规名称                               起草单位

(一)经济建设方面

1.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改)(已提请审议)      自治区科技厅

2.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3.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修改)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4.广西壮族自治区航道管理条例(修改)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5.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                 自治区农业厅

6.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条例(修改)                    自治区北部湾办

7.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条例                     自治区金融办

8.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管理条例(修改                  自治区测绘地信局

9.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条例                     自治区糖业办

10.广西壮族自治区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已通过)           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二)政治建设方面

11.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修改)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

1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工作规则(修改)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

13.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自治区司法厅

14.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条例                     自治区政管办

(三)文化建设方面

15.广西壮族自治区公民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16.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教育促进条例                   自治区教育厅

17.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已提请审议)        自治区民语委

(四)社会建设方面

18.广西壮族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

19.广西壮族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            自治区人大内司委、共青团广西区委会

20.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21.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供水用水条例                   自治区水利厅

22.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修改)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23.广西壮族自治区电梯安全管理条例                   自治区质监局

24.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修改)                 自治区安全监督局

25.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五)生态文明建设方面

26.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已提请审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27.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树林保护条例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28.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修改)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29.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30.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31.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修改)           自治区林业厅

32.广西壮族自治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修改)           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修正案对现行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和完善,使其与修改后的宪法相适应,切实把宪法确立的制度、原则落到实处。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出台的重大改革举措适时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同时,通过不断制定和完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等国家法律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更好地贯彻和体现、落实和细化有关上位法的规定。

 

  第二类项目: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规草案(25件)

法规名称                               起草单位

(一)经济建设方面

1.广西壮族自治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广西壮族自治区清洁生产促进条例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3.广西壮族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条例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

4.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修改)              自治区农业厅

5.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木种苗管理条例(修改)               自治区林业厅

6.广西壮族自治区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修改)             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

7.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               自治区国资委

8.广西壮族自治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条例                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管委会

(二)政治建设方面

9.广西壮族自治区军事设施保护条例                   解放军广西军区

10.广西壮族自治区征兵工作条例(修改)                 解放军广西军区

11.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        自治区公安厅

12.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改)自治区民政厅

13.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执法条例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文化建设方面

14.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前教育管理条例                   自治区教育厅

(四)社会建设方面

15.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共设施管理条例                 自治区党委农办

16.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改)               自治区公安厅

17.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修改)                 自治区民政厅

18.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办法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9.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条例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修改)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21.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修改)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五)生态文明建设方面

22.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条例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23.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4.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污染防治条例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5.广西壮族自治区农药管理条例                     自治区农业厅

 

  第三类项目: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立法项目

  包括自治区自治条例,乡村振兴、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绩效管理、档案管理、统计监督检查、商品交易市场管理、社会信用管理、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反走私综合治理、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妇女权益保障、消防、志愿服务、防震减灾、多元化解决纠纷、遗体及器官捐献、教育用地保护、午托机构、全民健身、民宿管理、畜禽屠宰、边境经济合作区、江河生态环境保护、茅尾海生态环境保护、动植物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立法项目。

 

 

初审:谢欣哲 二审:李珊 主审:关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