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计划
和预决算审查监督评审专家的公告
http://www.gxrd.gov.cn 2018年05月31日 09:19 来源:广西人大网
为充分发挥好专家学者在人大计划和预决算审查监督中的作用,进一步提升人大计划和预决算审查监督水平,更好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公开选聘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计划和预决算审查监督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家资格条件
(一)计划审查监督咨询评审专家资格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客观公正、认真诚实地履行职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
2.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3.有丰富的经济社会管理实践经验或从事经济方面的研究教学,且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4.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五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6.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审查监督评审工作,自愿接受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监督管理。
(二)预决算审查监督评审专家资格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客观公正、认真诚实地履行职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
2.具有财政预算管理、经济管理、财务会计、审计、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有丰富的财政经济管理实践经验或从事财政经济方面的研究教学,且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五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5.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预决算审查监督评审工作,自愿接受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监督管理。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1.单位推荐
请各单位结合专家资格条件推荐专家人选,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计划审查监督咨询评审专家申报表》或《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预决算审查监督评审专家申报表》(见附件),在表中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并盖章。
2.个人报名
有意受聘担任专家的人员,请填写《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计划审查监督咨询评审专家申报表》或《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预决算审查监督评审专家申报表》,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或直接向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申请。
申报表电子版可登录广西人大网下载。
(二)聘任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聘任人员,并颁发聘书。专家聘期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相同。聘期内,对因故不再适合担任专家的人员,将按规定作解聘处理。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及申报人员将申报表于2018年6月20日前报送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室,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gxrdcjw@gxrd.gov.cn。
四、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室和预算审查二处联系。
计划审查监督咨询评审专家申报事宜联系人:李宏权,0771-2448510,18077789320;唐开春,0771-2800980(传真),17758666561。
预决算审查监督评审专家申报事宜联系人:邹琴,0771-2816561,13978623875;赖华科;0771-2829871,15977733369。
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0号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邮政编码:530022
附件:1.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计划审查监督咨询评审专家申报表
2.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预决算审查监督评审专家申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8年5月31日
初审:谢欣哲 二审:谢欣哲 主审:关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