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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意见(一)

http://www.gxrd.gov.cn    2018年07月31日 08:49      来源:广西人大网

  对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实施情况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常委会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在审议中认为,我区在贯彻实施律师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不断改善,律师执业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律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不断扩大,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也指出我区贯彻实施律师法仍有不少薄弱环节,律师法的贯彻实施仍需进一步加强。审议中,与会人员提出了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对贯彻实施律师法的认识。正确认识并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要作用,尊重律师职业地位,支持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律师法的宣传。积极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构建良性互动关系。
  二、落实律师制度改革相关举措。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推动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着力抓好已出台制度的贯彻实施和督查工作。配合全国律师大数据平台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律师队伍的管理。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为依法行政、依法治企服务。
  三、发挥律师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继续组织律师参与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做好律师担任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法律顾问工作,推动各级党委、人大、政协和社会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工作。继续引导、组织律师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特别是“一带一路”建设、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开展专项法律服务。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援助等公益法律活动,服务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和军人军属等。
  四、着力解决律师执业和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贯彻落实全区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律师事务所主任约谈制度。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有关部门要对法律规定的律师知情权、申请权、阅卷权、会见权、收集证据权和举证质证、辩护辩论权等权利认真研究,细化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措施。公安机关要协调督促各基层看守所按照相关规定增设律师会见场所,制定律师会见手册,统一规范会见管理制度。有关单位对律师办案中需要调查核实工商登记、土地权属、房屋产权、婚姻户籍、机动车登记等信息要依法予以支持。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健全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机制,建立律师协会维权联动机制。研究解决律师参加公益法律服务、律师党建工作、律师高端人才培养等经费保障问题。
  五、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律师自觉服务于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指导各设区的市完成律师行业党组织组建工作。加大律师队伍建设力度,推动律师队伍壮大发展,使我区律师数量逐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完善律师队伍结构,构建数量、结构、分布合理的律师队伍。推动广西律师培训机构建设,设立专项经费,加强律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建设,加强律师自律管理,完善律师信用体系建设和监督考评机制。
  六、完善配套的法规规章制度。适时开展制定实施律师法地方性法规的调研工作。及时制定符合律师法规定又具可操作性的工作制度和办案规定,不断优化律师执业环境,为律师依法执业提供制度保障。

 

 

初审:韦宇 二审:谢欣哲 主审:关雪涛